编者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定期印发《全国优化营商环境情况交流》,我省部分优化营商环境经验做法获国家推广,现予以刊登,供各地学习借鉴。
广东建立营商环境对口帮扶机制 打造区域均衡一体化发展的营商环境
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是广东高质量发展的最大短板,长期以来粤东粤西粤北地区营商环境与珠三角地区差距较大。为破解营商环境区域发展不均衡难题,广东省建立营商环境对口帮扶机制,推动珠三角地区对口帮扶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优化营商环境,探索区域协同优化营商环境和产业协作新路径,促进全省营商环境均衡一体化发展。
一、建立营商环境对口帮扶机制,实现市、县两级对口帮扶协作全覆盖
一是建立市、县两级对口帮扶协作机制。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分别与粤东粤西粤北12个城市结对,按照“市统筹、县协同”原则,粤东粤西粤北97个县(市、区)全部建立县级对口帮扶协作关系。珠三角市、县“一对一”“一对多”指导粤东粤西粤北市、县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办事流程、提升政务服务、完善监管机制。
二是构建“1+12+97”多层次帮扶方案,精准帮扶提升营商环境。省层面印发实施《珠三角地区对口帮扶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针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营商环境短板提出15条重点任务,明确量化提升目标,将营商环境帮扶成效作为对口帮扶协作双方共同责任纳入相关考核评价。各帮扶对子分别签订对口帮扶协议,根据被帮扶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形成12个市级、97个县级优化营商环境对口帮扶举措清单,具体任务牵头部门细化制定N个实施“路线图”。
三是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营商环境共建互促。省层面组织工作推进会、培训会,推广营商环境对口帮扶的做法成效,组织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全面复制对接珠三角地区23个县域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各帮扶对子建立“重点任务专项帮扶+重点领域日常交流”的常态化交流机制,通过座谈交流、实地调研、系统培训等方式开展营商环境对标学习,如深圳市连续2年推出营商环境“经验大礼包”,助力被帮扶城市对标改革。
二、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推动粤东粤西粤北办事标准、服务质效与珠三角地区接轨
一是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实现跨域无差别政务服务。珠三角地区围绕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高频事项跨域通办等方面推进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提升政务服务。如深圳市与汕尾市联合上线“深汕零距离”跨城通办服务专区和“大湾区·视频办”异地收件平台,实现异地办事无差别办理;阳江市复制珠海市经验,上线运行政务服务“一件事”主题服务,开设“智能秒批”专栏,拓展“非接触式”税费服务。
二是提升项目投资建设便利度,项目落地时效与珠三角地区接轨趋同。珠三角地区指导粤东粤西粤北地区落实并联审批、联合验收、帮办代办等制度,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提供“一站式审批”“一门式服务”。如深圳坪山区助力汕尾陆河县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环节由24个压缩至6个,推行企业落地“全代办”服务,在招引震雄、比亚迪三期等项目过程中试行“拿地即开工”等模式。2024年全省社会投资项目平均审批时间小于55个工作日。
三是创新数字帮扶模式,消减“数字鸿沟”。建设广东省招商引资对接平台,利用人工智能和政务大模型开展招商资源精准化配置,推动各地资源整合、要素互补、互惠共赢。搭建“粤复用”数字政府应用超市平台,促进优秀政务应用成果快速、可靠、低成本复用,实现“一地创新、各地复用”。截至2024年底,“粤复用”平台累计上架应用近3000个,有超过600个应用实现复用,大大减少各部门、各地重复建设信息化应用造成的财政资金浪费。
三、以优化产业转移合作园区营商环境为重点,打造区域协同发展新引擎
一是以粤东西北成本+珠三角效率,激发园区活力。发挥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土地、劳动力等要素成本较低优势,复制珠三角地区“区域评估”“用地清单制”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做法,打造低成本、高效率产业合作园区,支持珠三角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在项目导入、园区开发、招商引资、利益共享等方面加强协同联动。15个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新承接产业转移项目约700个、总投资约3000亿元。
二是建设各类“反向飞地”,促进科创要素跨区域流动。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通过在珠三角地区建设孵化器、人才飞地、科创研发平台等“反向飞地”超120个,形成“总部+基地”“研发+生产”“孵化+产业化”模式,推动技术、人才、资金等资源要素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跨区域流动。如汕尾创新岛(深圳)有4家企业在深圳设立研发中心,已拥有40多项专利,科技成果转化为产品在汕尾投产,产值近1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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