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省发展改革委梳理总结了近年来省内形成的系列做法,供各地推进相关工作参考借鉴。
典型做法之三十一:
珠海市斗门区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
2020年9月,斗门区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单位。近年来,斗门区着力完善宅基地管理基础数据和技术平台,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形式,建立宅基地管理政策体系,初步形成了可复制推广的改革成果。 一、以强化规范为重点,基本建立长效管理体系 按照先试点后推广原则,探索出台宅基地审批管理、流转、退出、建房施工管理等12份制度文件,建立健全宅基地管理长效管理体系。 一是建立宅基地联审联办制度。指导各镇建立一个窗口对外、多部门内部联动的宅基地联审联办机制,形成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合力。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审批宅基地4702宗。 二是探索宅基地数字化管理路径。构建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对宅基地资格保障、申请审批、使用流转等情况进行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开展线上审批宅基地21宗。 三是强化农村建房全链条监管。构建农村宅基地和农户建房“四巡查五到场”全链条监管机制,确保农村违法违规建房行为发现及时、制止有力、处置有效。查处农村违法建房行为118宗,有效遏制了农村违规用地行为。 二、以制度创新为抓手,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土地财产权益 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形式,保障农民居住权益。 一是探索集体所有权行使路径。制定农村宅基地利用和村民住宅建设村规民约指导意见,明确村集体的宅基地所有权主体地位和在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理领域的主导作用,夯实村集体宅基地占有、使用、收益、分配等权能。建立保障农民建房合理用地需求长效机制,落实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44.75亩用于保障农民建房。 二是探索宅基地资格权多种保障形式。建立以“成员身份”为基础的宅基地数据库,以库管人(资格),根据集体成员宅基地资格进行规范管理。试点探索通过“村集体出地、村民出钱、银行放贷”方式,创新性利用积分制确认集体成员参与建房资格、以股权抵押贷款建设村民公寓机制,保障农民基本居住权益,改善居住条件。 三是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退出机制。探索宅基地使用权自愿退出、内部流转、对外出租、合作建房等的制度规范、具体流程和监管体系。通过出租、合作经营等方式盘活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5262宗,增加集体收入112万元,增加农民收入5398.36万元。引导宅基地自愿退出保障宅基地需求110宗。 三、以问题化解为突破口,有力有序化解矛盾纠纷 着力化解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维护农村稳定。 一是全面开展历史遗留问题摸排。结合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结果,梳理非集体成员占用、一户多宅、超面积使用等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并建立台账,做到底清账明。 二是分类推进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明确政策解决普遍性问题,出台宅基地审批管理、有偿使用,退出、使用权流转等政策文件,有序化解共性历史遗留问题。一事一议解决特殊问题,定期召开宅改领导小组会等各级各类专题会,专题商讨、研究解决宅基地特殊历史遗留问题,成功解决莲洲镇东安村葵仔地历史遗留的13宗宅基地因土地利用现状不符而不能报建的问题。 四、以人居环境提升为着力点,加速绘就和美乡村新景 强化规划引领,规范建设农村住宅,加快建设和美新农村。 一是优化提升村庄规划。在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基础上,聚焦改革试点要求,对全区村庄规划进行评估和梳理,优化编制多规合一村庄规划27条,引导和满足村庄发展建设和村民建房用地需求。 二是加强建设指导。出台《斗门区村民住宅建设风貌指导意见(试行)》《斗门乡村建筑风貌建设指引(2020年版)》等制度规范,因地制宜编制推广43个农房建筑图集,有效提升农房建设水平。 三是强化示范带动。以“十村示范、百村建设”行动为抓手,着眼“示范区、示范镇、示范村”建设,以点带面,引导村民建房遵循风貌管控要求,实现农房风貌整治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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