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省发展改革委梳理总结了近年来省内形成的系列做法,供各地推进相关工作参考借鉴。
东莞市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着力打造宜居宜业共同成长之城:广东省新型城镇化典型案例
近年来,东莞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的工作部署,立足千万人口大市的实际,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通过降低落户门槛、优化公共服务保障等举措,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吸引广大农业转移人口在莞安居乐业,促进千万人口与城市深度融合、共荣共生。
一、主要做法
(一)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不断拓宽落户通道
自2016年以来,东莞稳定成为千万人口大城,全市持续优化非户籍人口落户管理,不断探索户籍制度改革。2016年启动户改工作,2018年10月实施“双五”落户政策,逐步建立“稳定居住就业入户(双五入户)+人才入户+优秀产业工人入户”的入户政策体系,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渠道进一步畅通。2021年,东莞进入GDP超万亿、人口超千万的“双万”城市,东莞市委、市政府更加重视人口发展和管理工作。经过充分研究论证,2024年4月28日,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条件从原来的社保和居住年限“双五”变“单一”,即在东莞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并参加社保、持有有效居住证满1年即可申请入户,实行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先入户后就业”政策,放宽在职人才入户年龄限制,大幅降低落户门槛。该政策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将进一步增强东莞对人口、人才的吸引力,强化高质量发展的人力和人才资源保障。
(二)加强公共服务保障,逐步覆盖常住人口
近年来,东莞市先后出台《东莞市人口发展规划(2020-2035 年)》《关于优化配置公共服务资源的指导意见》《东莞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东莞市“十四五”时期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一揽子整体解决方案》《东莞市“十四五”时期“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等一系列公共服务规划政策,建立较为完善的“市—镇—村(社区)”三级公服配套体系,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2023年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02.41亿元,增长4.7%,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更好覆盖常住人口。
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范围与标准。2023年2月,印发《东莞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按照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弱有所扶、住有所居、老有所养、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公共交通等10个类别,细分为23类共93项公共服务事项。2024年4月,修订为91项公共服务事项,提升服务标准,其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服务对象由本市户籍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产妇健康服务、居家养老服务、职业技能培训等81项服务事项已基本覆盖常住人口,占比达到九成,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性、保障性和普惠性进一步提升,加快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
保障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作为典型的外来人口比重倒挂城市,东莞常住人口数量庞大,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压力非常大,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外来人口随迁子女教育支出问题。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113.2万,其中非莞户籍学生约62.9万,约占55%。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大力实施教育千日攻坚行动,改扩建一批公办学校,持续推动义务教育提质增效,并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实行非户籍生民办义务教育学位补贴全覆盖。从近五年情况看,全市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含政府购买服务)人数比例从2017年的28%上升到2022年的100%,超额完成省定85%的年度任务,确保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应入尽入、应保尽保。除教育以外,医疗、养老、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已逐步覆盖全市常住人口。
二、主要成效
东莞市常住人口持续快速增长,由1990年的175.62万人增长到2023年的1048.53万人,年均增速5.6%,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92.83%,位居全国第四,外来人口倒挂现象突出,占总人口7成。随着户籍制度改革深化,外来人口加快落户,全市户籍人口从2018年年末231.59万人增长至2023年年末的307.88万人,累计增长76.29万人,年均增速6.5%。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