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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门——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资格考试费(粤价函 [2007] 545号已废止)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12-11-11 20:5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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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资格考试费1、汽车类  粤价函[2007]545号重考按该科目标准的50%收取 。换发《教员准驾证》按对应科目考试费标准的70%收费。
理论教练元/人240
驾驶操作教练员430
客货运输教练员430
危险货运教练员240
2、摩托车类125

 

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函 [2007] 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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