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揭普惠高速公路南延线工程项目核准前公示 | ||
申报单位 | 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广东潮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揭阳、汕尾 | 建设期限 | 36个月 |
总投资 | 20.85亿元(含建设期贷款利息、水田占补平衡指标预购费、耕地占补平衡费用) | 资金来源 | 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40%,由项目业主自筹,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 一、项目路线起于揭阳市惠来县东港镇,顺接揭普惠高速公路,路线往南,跨越鳌江后进入汕尾陆丰市甲西镇,终于甲子镇,与改线的国道G228相接。全线长约13.395公里, 二、项目全线共设置桥梁5732米/6座,其中特大桥3276米/2座,大桥2456米/4座。全线设置东港枢纽互通立交1处(现状改造),预留衡山互通立交1处,设置服务区1处,改造养护工区和集中住宿区1处(合建),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三、项目全线采用100公里/小时设计速度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为26.5米。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 四、揭阳市、汕尾市对项目相应路段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均评定项目风险等级为低风险。 | ||
审批处室 | 基础设施发展处 | 联系电话 | 020-83138658 |
电子邮箱 | fgw_zhjtc@gd.gov.cn | 邮政编码 | 510031 |
邮政地址 | 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 |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2年10月12日至2022年10月18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委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委提出。(以上应填写《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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