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广东省2017年9月关停华润电力(兴宁)电厂2台13.5万千瓦小火电机组公示 | ||
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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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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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 2017年9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梅州市发展改革局、广东电网公司组织现场核查了我省关停的华润电力(兴宁)有限公司#1、2号机组(2*13.5万千瓦)。 为确保关停机组严格按照要求实施关停拆除,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8个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要求,现予以公示。 | ||
审批处室 | 省能源局综合电力处 | 联系电话 | 83133183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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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地址 |
本公示的期限为9月19日至9月25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委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委提出。(以上应填写《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