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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0年春运期间成品油安全稳定供应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广东省能源局石油天然气处 时间:2020-01-03 17: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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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能油气函〔2019〕762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中石化销售广东石油分公司、中石油广东销售分公司、中海油广东销售有限公司、中化石油广东公司、延长壳牌(广东)石油有限公司、中油碧辟石油有限公司、广东通驿高速公路服务区有限公司,省石油燃气协会: 

  2020年春运将从1月10日开始至2月18日结束,共计40天。春运期间交通运输繁忙,私家车出行增多,成品油需求增长。为保障成品油安全稳定供应,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春节出行要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理调配资源,确保油品供应

  各成品油供应企业要根据往年春运期间成品油销售情况,结合新的需求变化,做好成品油需求预测,合理调配资源,确保库存充足,保障油品供应。重点做好国、省道和高速公路加油站的成品油供应保障,科学制定配送计划。要掌握实时路况信息,避开节日高峰时段和拥堵路段,充分利用春节前和春节车流低谷时段,增加资源配送,防止出现供应中断情况。

  二、加强预判研判,确保快速反应

  各地成品油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成品油储、运、销情况的监测,密切关注成品油供应相关舆情。针对恶劣天气、车流激增、道路拥堵等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督促有关成品油供应企业完善成品油供应应急预案。要加强信息及时报送,形成连接省、市有关单位及省内成品油储、运、销企业的应急指挥网络,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各成品油供应企业要增加配置应急加油车,必要时可及时赶到指定现场提供加油服务。

  三、加强隐患排查,确保生产安全

  岁末年初是安全生产事故的多发易发期,各地成品油主管部门要督促辖区内成品油经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自查,对以往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确保整改落实。同时要充分调动县(市)、区等主管部门力量,加大对企业抽查力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视情况向有关部门通报。各成品油供应企业要切实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和作业流程。要严格落实散装汽油销售管理制度,做好实名登记。省石油燃气协会要对成品油供应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要求的宣贯和引导服务。

  四、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元旦、春节放假期间,中石化销售广东石油分公司、中石油广东销售分公司、中海油广东销售有限公司、中化石油广东公司、延长壳牌(广东)石油有限公司、中油碧辟石油有限公司、广东通驿高速公路服务区有限公司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放假前一天将值班安排报我局石油天然气处(电话:020-83134563)。放假期间,每日下午14:40时前将成品油供应及安全生产情况报我局值班室(值班电话:020-83134125或省能源局“2020年值班工作群”)。元旦、春节期间成品油供应工作出现的重大问题或突发情况请及时报省能源局。

广东省能源局  

2019年12月31日

  (联系人及电话:庞子铃,020-83134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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