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价格〔2015〕51号
广州市物价局,珠海、佛山、韶关、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清远市发展改革局,广东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
广东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管网公司)报来《关于广东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临时价格延期的请示》(广东管网〔2015〕9号),经研究,现就省管网公司门站价格和代输价格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门站价格
省管网公司销售给各城市燃气公司的“统筹调配”天然气适用门站价格,含税价格为3.10元/立方米,其中,气源价格为2.86元/立方米,管输价格为0.24元/立方米。
二、代输价格
代输价格分为电厂用户代输价格和工商业用户代输价格。委托省管网公司代输的电厂用户含税代输价格为0.2767元/立方米;委托省管网公司代输的工商业用户含税代输价格为0.2897元/立方米。
三、价格执行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5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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