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招标投标法律制度统一,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建立清理和规范招标投标有关规定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建立清理和规范招标投标有关规定长效机制的意见》(发改法规〔2015〕787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我委起草了《广东省清理和规范招标投标规定管理办法》,拟报请省政府同意后以省政府名义印发。
为进一步提高省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就《广东省清理和规范招标投标规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内容可在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上查询。您可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向我们进行反馈。对于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并在修订过程中积极采纳和借鉴。欢迎有关团体、机构、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
征集意见时间:2015年11月4日至2015年11月12日。
传真:(86)20-83133442
电子邮件:JW_JCB@gd.gov.cn
附件:1.《广东省清理和规范招标投标规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2.起草说明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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