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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磷酸可待因糖浆等5种麻醉药品价格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02-03-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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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计委、物价局:
  为缓解生产企业经营困难,保证市场正常供应,经研究,决定调整磷酸可待因糖浆、阿片酊、复方樟脑酊、盐酸吗啡针等4种麻醉药品的价格,并核定福尔可定片的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磷酸可待因糖浆,规格为每瓶100ml(0.5%),含税出厂价格由每瓶9.00元调整为13.84元。
  复方樟脑酊,规格为每瓶500ml,含税出厂价格由每瓶13元调整为19.11元。
  阿片酊,规格为每瓶100ml(10%),含税出厂价格由每瓶12.5元调整为18.94元;规格为每桶20升(10%),含税出厂价格由每升120元调整为174.9元。
  盐酸吗啡针,规格为每盒10mg:1ml*10支,含税出厂价格由每盒8.50元调整为16.09元。
  福尔可定片,规格为每盒5mg*12片,含税出厂价格为每盒11.22元;规格为每盒10 mg*12片,含税出厂价格为每盒15.60元;规格为每盒15mg*12片,含税出厂价格为每盒21.34元。
  二、上述5种麻醉药品的批发和零售价格,由各地麻醉药品经营企业报当地省级物价部门按《麻醉药品销售价格作价办法》(原国家医药管理局国药财[1988]第579号)核定。
  三、上述价格自2000年9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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