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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第二批省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创新发展处 时间:2017-12-29 16: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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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发改创新函〔2017〕6858号

省直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

  为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20号)和《广东省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实施方案》(粤府办〔2016〕108号)等文件精神,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经组织遴选,确定在部分地区、高校和科研院所、企业建设第二批省级双创示范基地。现就做好基地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地建设总体目标。在推进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和首批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的基础上,加快推进第二批14个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到2018年底前建设30个左右高水平的双创示范基地,培育一批具有市场活力的双创支撑平台,推广一批适应不同区域特点、组织形式和发展阶段的双创模式和典型经验,推动

  形成双创蓬勃发展的新局面,为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促进新旧动能转换提供重要支撑。

  二、明确工作步骤安排。2018年3月底前,第二批省级双创示范基地结合自身特点,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和重点。有关部门和地方论证完善工作方案并向社会发布。2018年9月底前,第二批省级双创示范基地按照工作方案,落实和完善相关政策举措,加快推进基地建设并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12月底前,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对第二批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开展总结评估。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示范基地所在地级以上市政府、省直有关单位要加强对示范基地建设的组织领导。其中,区域示范基地及企业示范基地由所在地级以上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负责牵头指导协调,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日常具体工作。高校和科研院所示范基地分别由教育厅和科技厅分管负责同志负责牵头指导协调,相关业务处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各示范基地要强化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保障示范基地建设有序推进。

  四、加强协调联动。在省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指导小组的领导下,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协调联动,指导示范基地编制工作方案,推动解决相关重大问题。示范基地所在地级以上市政府要加强对各示范基地的领导,把示范基地建设作为重要抓手和载体,抓好有关政策落实;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支持示范基地先行先试,支持创新创业资源向示范基地集聚,支持各类政策试点向示范基地倾斜,形成强大政策合力。示范基地所在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部门要明确日常工作联络员,并在后续工作中加强沟通衔接。

  五、加强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示范基地所在地级以上市政府、省直有关单位要加大创新创业宣传力度,总结基地建设成效,深入挖掘推进双创对于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保障改善民生、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等方面的重大意义;加强示范基地建设进展情况、推进双创主要做法和成效的梳理工作,选取有代表性的做法,结合典型案例,深入总结分析,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及时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省发展改革委将适时检查评估示范基地建设情况,对实施效果好的示范基地,将给予适当宣传和表扬,对不出成果、没有成效的示范基地,将视情况责令整改或实行动态调整。

  特此通知。

 

  附件:第二批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名单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7年12月29日

 

  

  附件

  第二批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名单

  一、区域示范基地(5个)

  深圳市龙岗区、佛山市禅城区、东莞市常平镇、中山市翠亨新区、清远市清新区

  二、高校和科研院所示范基地(4个)

  中山大学、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佛山市南海区广工大数控装备协同创新研究院、惠州学院

  三、骨干企业示范基地(5个)

  广东拓思软件科学园有限公司、广州智能装备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成电创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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