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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民政厅关于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调整安排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投资处 时间:2017-06-22 11: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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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发展改革局、民政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配合开展2016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专项督查的通知》(发改投资〔2017〕899号)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现将中央预算内投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调整安排计划通知如下:

  一、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调整安排

  根据国家调整原则和你市请求,鉴于粤发改投资〔2016〕204号下达的云浮市云城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云城区敬老院)项目无法在今年6月底前动工建设,同意将该项目原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195万元调整用于云浮市云安区富林敬老院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云浮市云安区富林镇圩镇富林中学背(西面),建设总面积7180平方米,总投资195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95万元。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请尽快转下达至项目单位,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用于基本建设,务必确保调整安排后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充分发挥中央投资效益。

  (二)请加强中央预算内资金的监管,保证项目建设的配套资金落实到位。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管理法规进行严格管理。严禁未经批准擅自更换建设项目或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三)项目应当加强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管理,投资计划下达后,每月6日前要通过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库(互联网地址:http://kpp.ndrc.gov.cn;政务外网地址:http://kpp.cegn.cn)、广东省投资项目监管信息系统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实行按月调度,及时填报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

 

  附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调整安排情况表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7年6月22 日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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