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重点函〔2024〕452号
汕头市发展改革局: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2024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第一批专项资金项目的请示》(汕市发改〔2024〕13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原下达你市2024年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汕头市广澳港区四期新增围填海重大平台建设”项目调整为“汕头综合保税区扩围(含广澳港区)新增围填海重大平台”项目,资金额度和项目执行单位不变。
请认真落实项目执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和支出计划,加快前期工作进度,提高省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6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唐文银,020-8313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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