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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海上风电、陆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办法意见的通告(已结束)

信息来源:省能源局新能源产业处 时间:2018-08-17 18: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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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2018年度风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8〕47号),促进我省风电有序健康发展,我委起草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海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办法》(征求意见稿)、《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陆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积极献言献策。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8年8月 17日至8月 30日。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信函、传真或网络等方式提出意见,并请附联系方式以便沟通。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新能源产业处),邮编:510031。

  传真:020-83138665。

  邮箱:fgw_nyjxny@gd.gov.cn。

  附件1:广东省发展改革委海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2: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陆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办法(征求意见稿)

 

 

 >>征集结果 

共收到反馈意见4条,采纳情况如下:

 序号

意见

采纳情况及理由

陆上风电

1

将“三免三减政策”纳入综合评分指标,而且分数设置建议不低于10分,若企业放弃享受“三免三减政策”可得分,这样即使政府增加税收,企业也可以得到地方政府支持。

未采纳。项目竞争配置不涉及财税政策。

2

建议林业使用同意书的获取纳入政策,一旦综合评分确定了投资主体,省林业厅必须在一定期限内下发林地使用同意书。

原则采纳。相关事项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办理。

3

建议改为陆上风电项目市场竞争配置实施细则或陆上风电项目市场监管实施细则。除了电网的输配电成本监审,可对经过合法专业社会组织等评估准入的项目提供金融市场融资债券贴息或可金融市场直接发行项目资产证券。此外,项目的招投标可以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透明公告,并且招投标后,投资主体可与电网市场签订市场业务合同公平竞价入网。

未采纳。国能发新能2018〕47号文要求制定的是竞争配置办法,不是监督办法。

海上风电

4

根据“工作程序”第四款,海上风电项目的工作程序应该是先通过竞争性配置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然后办理核准,也就是说,企业递交参与竞争性配置的申报材料时项目还没有核准,附件2《项目上网电价承诺书》中不能明确核准时间和文号,建议修改相关表述。

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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