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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广东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意见的通告(已结束)

信息来源:价格综合与收费管理处 时间:2017-06-19 15: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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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司法鉴定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委托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合法权益,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司法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关于下放教材及部分服务价格定价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9号)以及《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粤府办〔2015〕42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我委结合我省实际,起草了《广东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积极献言献策。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30日。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信函、传真或网络等方式提出意见。

  信函请寄至: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价格综合与收费管理处),邮编510031。

  传真请发至:(020)83134195。

  电子邮件请发至:jgzhsfc@163.com

      

  附件:1.《广东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征集结果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意见共16条,主要包括:

    1.建议提高涉及重大案件或者特别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的司法鉴定事项的收费标准;

    2.明确出庭作证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补贴费等费用;

    3.取消对同一财产案件累进收费金额不超过10万元的规定等。

基本采纳。未采纳意见主要包括:

    要求不合理提高收费标准,在办法中明确不属于司法鉴定收费的误工费标准、税收、司法鉴定咨询费用,取消收费金额上限封顶的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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