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我省制定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于2019年开始施行,有效期五年,今年到期。为进一步完善政府制定价格有关工作,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执行性,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省结合实际对《实施细则》的个别条款进行了修订。
与2019年版《实施细则》相比较,2024年修订的主要内容是细化优化集体审议方式,区分省及地方不同层级的定价机关采用不同的集体审议方式,区分一般性价格政策与规范性文件和重大价格政策采用不同审议流程;新增按国家相关规定可简化程序的,按规定执行;细化了专家论证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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