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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协同联动 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解读

信息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时间:2024-01-12 10: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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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2023年4月,总书记视察广东时,强调要深入推进粤港澳三地全方位互联互通发展,打造更加优良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快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为富有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2023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恰逢其时、意义重大。《行动计划》围绕优化提升大湾区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开放环境、市场一体化水平提出20条具体举措以及3条保障措施,为粤港澳大湾区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厚植吸引国内外投资兴业的沃土,提供重要指引、明确发力方向。

  一、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携手港澳建设一流湾区

  自大湾区建设启动以来,广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中央要求、湾区所向、港澳所需、广东所能”,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纲”, 激发改革、开放、创新三大活力,抓住粤港澳重大合作平台建设机遇,携手港澳推动大湾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改革开放活力持续迸发。营商环境、数字政府、要素市场化、国资国企等改革走在全国前列,广州、深圳营商环境创新试点101条改革任务、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首批40项授权事项全部落地,多项改革创新经验在全国复制推广。广东自贸试验区对外开放门户枢纽作用凸显,成为我国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6个试点之一,创新举办粤港澳大湾区全球招商大会和广交会、高交会、“粤贸全球”等经贸活动,在CEPA框架下对港澳实施更短的负面清单,基本实现与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广东“两个重要窗口”作用充分彰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影响力显著加大。鹏城实验室、广州实验室等高端创新载体加快建设,与港澳探索形成“港澳高校—港澳科研成果—珠三角转化”的科技产业协同发展模式,“深圳—香港—广州”科技集群连续4年排名全球第二。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扎实推进。全面实施境外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全省研发人员数量达130万人,持有效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才超过4.4万人。大湾区内地城市试点实施往来港澳人才签注政策获批,杰出人才、科研人才、文教人才等6类内地人才可申办往来港澳人才签注。粤港澳重大平台引领示范作用持续增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加快推进,鼓励类产业目录、总体发展规划、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等重大政策全面落地,产业项目加快导入,“澳门新街坊”综合民生项目全面建成并顺利开售,累计集聚澳资企业超过5800户。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携手推动香港合作发展现代服务业,招引培育金融、商贸物流、科技、文化创意等8类全球服务商,开展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试点,全国首家“双牌照”境外银行顺利落户,累计吸引港资企业近万家、世界500强投资企业371家。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开局良好,集聚明珠科学园、香港科技大学(广州)、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等创新载体,在智能制造、人工智能、半导体、海洋等领域集聚了900多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国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基地揭牌启动,广州期货交易所上线运行工业硅、碳酸锂期货交易品种。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加快建设,香港科学院深圳分园在河套合作区开园,首批16家香港科创机构、企业及服务平台入驻。2023年前三季度,大湾区内地九市GDP总量7.9万亿元,经营主体数量达1375万户,以不到全国1%的国土面积、5%的人口总量,创造出全国11%的经济总量,企业数量占全国14.4%,展现较强的经济韧性和市场活力创造力,成为引领我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源。

  二、对标国际一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一是全面推进市场化改革,营造统一高效、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行动计划》提出,要优化市场准入环境,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加快破除妨碍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商品服务流程的体制机制障碍。近年来,广东坚决维护和加快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不正当干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问题线索归集、核查和整改机制,在深圳率先实施放宽市场准入24条特别措施,开展全省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畅通经营主体对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的意见反馈渠道。探索第三方开展独立公平竞争审查,开展妨碍公平竞争、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违反统一市场建设等8个营商环境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解决一批困扰经营主体投资兴业的“老大难”问题,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下一步,将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在深圳、横琴、南沙探索放宽市场准入、破除准入壁垒,释放更广阔发展空间;打破区域内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促进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要素更加高效便捷流通、依法平等获取,让各类经营主体在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下不断迸发生机活力。

  二是强化数字赋能,营造规范便捷、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行动计划》提出,要规范行政许可运行,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推进政务数据共享互认。近年来,广东以“数字政府”改革为牵引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省级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多年位居全国第一。以数字化促进政务服务“指尖办理”,“粤省事”实名注册用户1.85亿人,“粤商通”平台上线高频涉企服务4203项,基本覆盖全省活跃经营主体。以数字化推动政策落地兑现,“粤企政策通”为企业提供涉企政策一站式服务,集成发布涉企政策3.56万条。“粤财扶助”平台实现财政奖补一键直达、秒报秒批、免申即享,平台开放申报项目1995个,兑现补贴资金超16亿元,惠及32万家企业。以数字化提升跨域通办效能,打造“数字湾区”,建成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线上跨境通办服务专区,实现100项高频事项粤港澳大湾区跨境通办。打造“湾事通”综合服务小程序,为粤港澳大湾区居民与外籍人士提供“一体一面”无感便捷的综合服务。下一步,将围绕贯彻落实《行动计划》,优化提升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让更多经营主体享受改革红利。梳理企业群众生产经营、投资兴业、办事就业等方面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推进审批服务流程再造,推出更多便利化改革举措;梳理涉企政策干货要点,集成推送企业,以更大力度推动惠企政策精准直达、免申即享;推进许可证件、资质资格、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等数据共享互认,政务服务“同事同标”,打通信息壁垒,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三是加强法治保障,营造公平公正、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行动计划》提出,要通过“互联网+监管”等方式提升监管质量和效率,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优化调解、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近年来,广东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确保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始终在法治轨道上稳步前行。充分发挥立法引领作用,出台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条例、社会信用条例、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等法规,将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为粤港澳大湾区改革创新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持续提升监管执法效能,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在全国首创以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率先出台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探索实施执法“观察期”和非现场监管,以监管理念“革新”让企业经营更“省心”。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建国际一流湾区知识产权强省,以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支撑国际一流湾区建设。健全跨境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成立深圳涉外涉港澳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横琴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等跨境商事纠纷解决平台,指导广州仲裁委做大做强“互联网仲裁”、深圳国际仲裁院打造“双城两院”仲裁新格局,有力保护跨境投资和贸易等商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下一步,将继续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在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方面下大功夫作出更多探索,激发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创业的澎湃活力。

  四是对接港澳规则,加快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市场一体化水平。《行动计划》提出,要提升“引进来”的吸引力、“走出去”的竞争力,建设国际人才高地,提升跨境通关便利度,稳步推进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推动跨境便利执业与行业标准共通,便利港澳居民来粤发展生活。近年来,广东积极推进实施“湾区通”工程,着力打通粤港澳三地投资贸易、资质标准、市场准入等方面的堵点瘀点,推动市场一体化。推动要素跨境流动更加便捷,“深港通”、债券通“南向通”、“跨境理财通”等措施落地实施,人民币成为粤港澳跨境收支第一大结算货币。“港车北上”“澳车北上”“经珠港飞”落地,2023年以来北上港澳单牌车已经超过118万辆次。推动形成以香港港、深圳港、广州港为核心的差异化港口群发展格局,目前大湾区港口货物年通过能力超16亿吨,其中集装箱年通过能力约8500万标箱,航线网络覆盖世界主要贸易港口。为港澳居民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全面取消港澳人员在粤就业许可,目前超过20万港澳居民在粤工作。实施湾区“社保通”、“港澳药械通”,在职业资格认可、标准衔接方面,支持在教育、医疗、法律等8个领域与港澳开展执业资格互认,围绕食品、粤菜、中医药、交通、养老、物流等25个领域制定110项“湾区标准”,公布首批涵盖消费品、农食产品和服务业3大领域15个“湾区认证”项目。下一步,将围绕促进外贸外资发展,借鉴香港、新加坡等经济体的改革实践,在通关便利化、优化外商投资服务、引进外籍高水平人才等方面,出台一批实招硬招的改革举措,增强对外投资吸引力。围绕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市场一体化水平,在要素流动、跨境服务、民生融合等方面,进一步深化与港澳互联互通,创新三地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的实现形式,加快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

  粤港澳大湾区具有“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个关税区、三种法域”的特点,推动粤港澳协同发展、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需要凝聚合力、久久为功、持续用力。广东将围绕《行动计划》重点任务,与港澳协同联动、通力合作,对标国际最高标准和通行经贸规则开展先行探索,加强对典型经验的总结梳理和宣传推介,为粤港澳大湾区打造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地、中国式现代化的引领地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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