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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图解:乡村振兴 规划引领——解读《广东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信息来源:本网农村经济处 时间:2019-07-31 17:4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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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强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规划引领,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及广东省《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广东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并于近日全文公开发布。《规划》是指导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依据。

   一、坚持问题导向,打造乡村振兴“广东样本”

  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实施这一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乡村振兴是一盘大棋,要沿着正确方向把这盘大棋走好,必须规划先行,科学制定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增强规划的前瞻性、约束性、指导性、操作性。

  《规划》坚持问题导向,梳理了当前广东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制约因素。主要包括:农业生产“双高双紧”、供给质量不高、效益偏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待提升等;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建设无序、污染扩散等;乡村优秀传统文化淡化、维系社会秩序的乡村精神日渐衰落以及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滞后等;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部分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农村议事协商决策和民主监督机制不完善、基层社会矛盾纠纷高发多发等;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领域建设短板突出、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较低、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乏力等。针对这一系列问题、制约和挑战,《规划》有的放矢地提出解决措施,重点做到“5个坚持”:

  ——坚持落实全面振兴。乡村振兴不仅要解决农业问题,还要更好地解决农村、农民问题,包含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规划》对乡村发展的方方面面作出系统部署,实现统筹谋划、系统推进,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坚持抓重点补短板。《规划》布置了一批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着力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面临的生产生活生态方面最急需、最紧迫、最期待解决的问题,努力将“优先发展”落到实处,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

  ——坚持突出广东特色。《规划》立足省情农情,坚持以多样化为美,兼顾各地发展基础、人文习俗、演变态势等差异,突出广东特色,因地制宜,提出分类推进措施。特别是对乡村振兴核心工作予以着重表述,如富民兴村产业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水田垦造、“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粤菜师傅”工程、基层党组织“头雁”工程、万企帮万村等。

  ——坚持聚焦阶段任务。《规划》立足于开好局、起好步、打基础的定位,坚持先易后难、稳扎稳打,不贪大求快、急于求成,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合理设定阶段性目标和推进次序,有所为有所不为,保持历史耐心和战略定力,避免超越发展阶段。

  ——坚持注重衔接平衡。《规划》衔接已印发的“十三五”各类规划以及政策文件中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部署和要求,又谋划了向第二个百年目标进军的各种规划、计划和打算。《规划》所列任务举措,反映了我省各部门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做的事情,有的是既有工作或其进一步深化,有的是新的谋划。

  二、坚持目标引领,描绘乡村振兴蓝图

  《规划》提出,按照“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的要求,着力打造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先行区、农村基层治理的示范区、农村综合改革的试验区,力争3年取得重大进展、5年见到显著成效、10年实现根本改变,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其中,5年规划目标,与广东省《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相一致,分别从制度建设(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初步健全)、产业发展(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持稳定,粮食安全保障水平稳步提升;特色农业、效益农业加快发展;农业绿色发展全面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格局初步形成;现代化乡村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初步建立)、农民收入(脱贫攻坚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生产生活条件(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持续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重大成果,垃圾污水处理、无害化卫生户厕等基础设施基本实现自然村全覆盖,大部分村建成各具特色、各美其美、各展所长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城乡融合发展(城乡融合发展机制基本健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乡风文明(乡风文明持续改善,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得以传承和发展,农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基层治理(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作用明显,乡村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基本建立)等方面进行细化表述。

  《规划》共分5大类设置29个主要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4个,预期性指标25个,并分别明确至2020年和2022年的目标任务。

  ——产业兴旺方面。相对应的规划指标8项,即在国家规划基础上(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农业劳动生产率、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接待人次)增加3项,一是“高标准农田面积”(体现增强广东省农业生产物质基础的导向,且为约束性指标);二是“农业土地产出率”(即农业产值与农用地面积的复合指标,体现我省发展特色效益农业的导向);三是“三品一标产品数”(体现全省农业转型发展、绿色发展的政策取向)。

  ——生态宜居方面。相对应的规划指标6项,即在国家规划基础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村庄绿化覆盖率、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的村占比、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其中后2项指标我省调整为“村庄保洁覆盖面”“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增加2项,一是“美丽宜居村达标率”(体现全域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成效);二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与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方案相衔接)。

     ——乡风文明方面。相对应的规划指标5项,即在国家规划基础上(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县级及以上文明村和乡镇占比、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例、农村居民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占比,其中“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例”我省调整为“农村初中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例”)增加1项,即“常住人口规模4000人以上的行政村举办规范化普惠性幼儿园比例”(与我省《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衔接)。

  ——治理有效方面。相对应的规划指标5项,与国家规划相一致,即村庄规划管理覆盖率、建有综合服务站的村占比、村党组织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的村占比(我省调整为“村党组织书记担任村委会主任和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的村占比”)、有村规民约的村占比、集体经济强村比重。

  ——生活富裕方面。相对应的规划指标5项,即在国家规划基础上(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城乡居民收入比、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硬化路比例,其中“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硬化路比例”我省调整为“具备通行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率”)增加1项,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更好地体现“生活富裕”的要求)。

  三、统筹空间时序,为乡村振兴谋篇布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乡村振兴首先要重塑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要科学把握各地差异和特点,注重地域特色,体现乡土风情,特别是要保护好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以多样化为美,打造各具特色的现代版“富春山居图”。同时指出,乡村振兴不搞“大跃进”,不搞一刀切,不搞统一模式,不搞层层加码,要牢牢把握乡村振兴的方向和遵循,推动乡村振兴健康有序进行。规划要详略得当,抓住、抓好阶段性重点任务,给部门、地方留出空间,不宜过细过全。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规划》专门设置“战略格局”章节,提出要坚持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双轮驱动,通过强化空间用途管制、完善城乡布局结构、推进城乡统一规划等,来统筹城乡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规划》提出,要进一步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分类有序推进乡村发展,绘制具有岭南特色的广府、客家、潮汕等形态各异的乡村振兴美丽画卷。

  《规划》根据我省不同村庄的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等,按照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撤并消失等对村庄予以分类,明确了各类村庄包含范围和推进措施,并要求各地以县域为单位,进行细化。

  乡村振兴战略任务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规划》要求梯次推进乡村振兴,准确聚焦阶段任务,科学把握节奏力度。各地区各部门要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合理安排战略任务优先序,扎实有序推进乡村振兴。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科学合理设定阶段性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分阶段稳步推进;既要激发农村各类主体活力,又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要优先发展人口多的中心村、水库移民村、城郊融合类村庄,加强特色保护类村庄保护与开发,对于撤并消失类村庄不盲目改变现状,不搞行政强制,保持历史耐心和战略定力。

  四、明确规划任务,贯彻乡村振兴总要求

  《规划》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总要求逐一提出任务要求,通过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细化实化规划期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并以专栏形式,部署了一批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确保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

  ——发展富民兴村产业。为了实现我省乡村产业振兴,着眼于加快农业现代化,提出夯实农业生产能力基础、加快农业转型升级、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建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完善农业科技支撑等任务;着眼于推动农村产业深度融合,提出了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任务。重点是实施5大行动即“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行动”“农业绿色发展行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培育行动”“农业科技创新支撑行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行动”,以及1个工程即“质量兴农工程”。

  ——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为了实现我省乡村生态振兴,提出了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系统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两大任务。重点是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和“农村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焕发乡风文明新气象。为了实现我省乡村文化振兴,提出了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丰富乡村文化生活等任务。重点是实施“农村文化繁荣兴盛工程”。

  ——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为了实现我省乡村组织振兴,提出了优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化村民自治实践、提高农村基层法治水平、实施乡村德治工程、加强乡镇一级建设发展等任务。重点是实施“农村治理体系构建计划”。

  ——加快补齐农村民生短板。为了打造乡村优质生活环境,提升乡村美好生活质量,让广大农民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出了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保持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等任务。重点是实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农村公共服务提升行动”。

  五、健全体制机制,破解城乡二元结构问题

  针对城乡要素双向流动不畅、乡村发展“人、地、钱”供给受限等问题,《规划》提出,要创新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进一步激发农村内部活力、优化农村发展外部环境,重塑城乡关系,强化制度性供给,实现城乡融合发展。

  ——人才振兴方面。一是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一步完善农村户籍管理,不断扩大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保障转移人口享有权益。通过大力实施“粤菜师傅”工程等职业技能提升计划,促进转移就业。二是强化乡村专业人才支撑,支持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等专业人才下乡。重点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撑行动”。

  ——用地保障方面。《规划》提出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创新土地流转模式,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规范宅基地管理。加大用地指标对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倾斜支持力度,积极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

  ——资金投入方面。《规划》贯彻“乡村振兴是需要真金白银的投入”的要求,从健全政府投入政策体系、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加大金融支农力度等多个方面,对投入保障进行部署。

  六、加强党的领导,保障规划落实落地

  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实施乡村振兴的根本保证。《规划》强调,发挥各级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作用,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特别是县委书记要当好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确保乡村振兴落实落地。《规划》提出,强化乡村振兴法治保障,把行之有效的政策法定化,各地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乡村振兴。《规划》明确了实施责任和任务分工,提出要注重典型带动,建立了规划监测评估机制、动态修订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等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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