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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编报广东省2019年教育事业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社会发展处 时间:2018-12-13 09: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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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发改社会函〔2018〕6285号 

省直有关部门,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教育局,各普通高校:

  为制定我省2019年教育事业发展计划,现将有关表格印发你们,请组织力量认真编报。编报要求如下:

  一、编报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打造南方教育高地,本着“育人为本、促进公平、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合理增长”的原则编制好各级各类教育事业计划。

  二、编报要求

  (一)请认真阅读各附表的备注,严格按备注要求填报。

  (二)请各高校合理编制招生计划,增强编制工作科学性。根据我省提高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要求,鼓励适度扩大优质本专科招生规模。招生计划增长落实情况将纳入广东省提高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资金安排、“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评估考核和资金安排、创新强校考核、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三年行动计划资金安排等指标,并执行教育部关于研究生与本科计划联动的要求,各高校要从大局出发,同时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以及地区经济发展和国家战略人才的需求等多方面因素,认真研究、合理制定本年度普通高校招生计划。

  (三)请各高校按照相关规定,切实落实提高理工类专业招生计划占比、扩大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规模、扩大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规模、深化中高职贯通人才培养招生改革、规范和完善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推进高职本科协同育人试点工作。其中:依学考录取计划、3+证书计划、高职自主招生招收中职生计划分别不低于高职院校申报年度总计划的50%、15%、5%。

  (四)为加强部委属高校与全省高校在招生总量、专业设置、生源分布等方面的衔接,请部委属高校也按时报送有关计划。

  (五)市属普通高校在向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报送计划的同时需抄报学校所在地市发展改革、教育部门。

  (六)书面文件请按表格备注分别寄(送)至: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处(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省府大院5号楼1223室,邮编:510031)、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邮编:510080)。同时,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分别报送到以下邮箱:shehuichu@qq.com,weitx@gdedu.gov.cn。由于采用计算机统计,请用Excel制表(表格可到www.gddpc.gov.cn下载)。请高校将计划表同步填写到广东省教育信息平台(网址:http://xxpt.gdedu.gov.cn)。为确保寄送件准确送达,书面文件请选用中国邮政(EMS)快递业务,其他方式快递将无法送达。

 

  附件:1.广东省2019年教育事业计划总表(发各市、省直部门)

  2.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校教育事业计划表(只发高校)

  3.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校分生源招生计划表(只发高校)

  4.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校分专业招生计划表(只发高校)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2018年12月5日

 

  (联系人及电话:

  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处 秦倩,020-83138649;

  传真:020-83138637;

  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 魏天翔,020-37627750;

  传真:020-37627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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