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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用办 时间:2017-03-15 13: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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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发改信用〔2017〕162号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等29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67号)工作要求,扎实开展联合激励工作,现将《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国税局反映。

 

  附件:1.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工作意见

  2.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67号)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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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工商联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 广东省国税局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广东银监局 广东证监局 广东保监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广东省文明办 广东省总工会

共青团广东省委 广州铁路(集团)公司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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