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社会函〔2016〕4939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为做好2017年度人口计划编制工作,请各地发展改革部门按照粤发改社会〔2015〕440号文要求,会同公安、卫生计生、统计等部门,研究提出本地区2017年度人口计划指标。人口指标包括年末总人口、出生人数和人口自然增长率。同时,请填写人口计划参考指标,包括出生人口数(活产数)、出生人口性别比、户籍人口等,该指标请采用卫生部门2016年全员人口信息系统中的数据。我委将在汇总省直相关部门和各地提供的相关数据基础上,编制全省及分市年度人口计划(草案),报送省人大审议后,印发各地和有关部门。
请各地于11月10日前将相关数据反馈我委(社会发展处)。
附件:1.2017年度广东省分市人口计划指标
附件:2.广东省分市人口计划参考指标(2016年度)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6年10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小玲,83134660)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邮编:510031)业务咨询电话:020-12345
版权所有: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2022065133号-4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1448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