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省属有关企业,有关高校,省科学院: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大数据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6〕1918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互联网+”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6〕1919号)转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做好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写和备案工作,并对其真实性予以确认。同一主管部门或单位对同一实验室方向,择优选择1个项目单位申报。
二、请于9月26日前将推荐函和项目申报材料(书面材料一式3份,含电子版)报送我委(高技术产业处)。
特此通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6年9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曲延军,020-83133108)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邮编:510031)业务咨询电话:020-12345
版权所有: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2022065133号-4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1448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