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气候函〔2016〕3528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有关企业:
按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部署,以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拟纳入全国碳交易市场的企业历史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报告核查工作的通知》(粤发改气候函〔2016〕3393号)要求,我委将组织拟纳入全国碳交易体系的有关行业企业进行专题培训,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内容
对国家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相关政策进行深入解读;就我省推进历史碳排放信息核算报告工作进行部署;指导有关行业企业开展历史碳排放基础数据收集、信息核实、系统填报、报告编制等工作。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8月3日(星期三),10:00—17:00。
地点:广州大厦(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4号)。
三、参加人员
(一)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业务科室一名负责人;
(二)拟纳入全国碳交易体系的化工、平板玻璃、有色、造纸、电网、航空等行业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节能统计分管领导及具体业务骨干各一名。
四、其他事项
(一)培训不收取费用,并统一安排培训当天午餐,参加培训人员的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二)报到时间及地点。2016年8月2日(星期二),16:00-22:30请在广州大厦大堂报到;2016年8月3日(星期三),9:30-10:00请在广州大厦四楼会展中心报到。
(三)请各地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好本地区相关行业企业报名工作,统一将本单位及本地区相关行业企业报名回执于7月29日下午下班前传真至020-89160799或发送至邮箱zry@cnemission.com。
附件:1.培训企业名单
附件:2.报名回执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6年7月27日
(会务联系人及电话:杨雄,020-89160707,13760878797;朱茹瑶,020-89160888转7108,13824437738)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邮编:510031)业务咨询电话:020-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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