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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关于全面巩固疫情防控重大成果 推动城乡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工作补短板强弱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委 时间:2023-08-28 17:3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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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发改资环函〔2023〕992号

省有关单位,中直驻粤机构,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精神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城管、水务主管部门,疾控中心:

  为深入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全面巩固疫情防控重大成果 推动城乡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工作补短板强弱项的通知》(发改环资〔2023〕224号)要求,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抓紧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城乡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更大进展,我们制定了《广东省关于全面巩固疫情防控重大成果 推动城乡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工作补短板强弱项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4日



广东省关于全面巩固疫情防控重大成果 推动城乡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工作补短板强弱项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全面巩固疫情防控重大成果 推动城乡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工作补短板强弱项的通知》要求,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推动城乡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要举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巩固疫情防控重大成果,紧盯城乡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工作薄弱环节,聚焦补短板、强弱项重点任务,强化工作统筹衔接,全面提升城乡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能力和水平,织密织紧、筑牢筑实维护人民健康的防护网和隔离墙,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加快推动健康广东和美丽广东建设。

  二、重点工作

  (一)坚决巩固住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重大成果

  1.持续加强疫情监测和常态化预警处置能力。毫不放松落实“乙类乙管”措施,依托“粤核酸”“粤抗原”系统动态分析人群感染和发病情况,依托“国家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收集发热门诊就诊和阳性检出情况,依托哨点医院及网络实验室动态分析感染变化趋势和病毒株变异情况,切实提高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的能力。动态追踪国内外病毒变异情况,评估病毒传播力、致病力、免疫逃逸能力等特点变化,及时跟踪研判并采取针对性措施。按照各级监测预警方案,落实变异株监测各项措施。科学预测疫情规模、强度、流行时间,为社会运行、医疗资源调配、防控策略调整等提供科学研判依据。完善多部门联合的公共卫生信息共享和风险评估机制,推动疫情应急救治能力提升,储备三级医院“可转换ICU”。(省卫生健康委牵头,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省疾控中心等配合,以下各项均需各地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持续强化重点环节防控。围绕加强“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健康服务,抓好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学校等重点机构和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大型场所人员的健康监测设施和能力建设。强化对养老机构、福利机构等集体单位聚集性疫情监测处置,结合设施条件采取内部分区管理措施,配置适量医疗设备、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加强各级各类学校校医院或卫生(保健)室建设,落实和优化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配备、管理和使用。学校、学前教育机构做好晨午检和因病缺勤登记报告,出现发病学生按规范进行处置。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医生作用,创新包保联系服务方式,建立重点人群动态管理机制,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积极推进粤东粤西粤北地区防疫能力提升。根据国家接种策略调整,持续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按照重点人群优先、序贯接种优先原则,补齐目标人群免疫水平差距,促进老年人接种率持续提升。(省教育厅、民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健康委,省疾控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3.不断健全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设施。抓好常态化分级分层分流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依托医联(共)体做好分级诊疗,加强发热门诊(诊室)的建设和服务,建强以公立医疗机构为主体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快创建国家医学中心,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珠三角地市与粤东粤西粤北地市建立对应区域联动关系,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建立全省医疗救治“一张网”。加强基层医疗卫生能力建设,扩充县级医院救治能力,推动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高质量发展,提高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整体水平。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质增效工程,推进远程医疗服务进一步向乡、村延伸,完善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加强智慧医院建设,开展卫生健康数字化转型三年攻坚行动,提升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广东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建设岭南特色鲜明的高水平中医医院和中医优势专科。推进“平急两用”设施建设工作,开展“三个一批”建设,推进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建设为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配合国家部署推进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控救治基地建设,依托省疾控中心争创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提升全省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水平和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医保局、中医药局、乡村振兴局,省疾控中心等配合)

  4.着力提升医疗物资资源统筹调配能力。分级建立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目录,科学合理确定应急医疗物资储备规模,落实政府储备,实行分级储备、动态调整。加强产能储备,强化供需对接。动态监测重点解热镇痛、抗病毒类药品零售环节销量和库存数量情况,鼓励城市医疗联合体、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等建立药品联动管理机制。加强对各级发热门诊、定点收治、综合医院资源储备、供应、负荷情况监测,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诊所出现药品、医疗物资断供、短缺时,各市救治指挥中心要及时调备,保障群众就医用药需求。对于医疗力量较大缺口、医疗服务体系挤兑较严重的地区,省级视情通过省内协同方式及时调集医疗力量增援,确保医疗服务平稳有序。(省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粮食和储备局、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5.全面优化城乡环境卫生。要根据季节特点和传染病防控形势,及时深入推进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持续落实“三个一”环境卫生整治制度,筑牢疫情防控的环境基础。持续抓好“六类重点区域”“五类场所”“三个沿线”“三类薄弱区域”的环境卫生治理,常态化开展清脏治乱大扫除,集中力量清理铁路和公路沿线、河道两旁和村庄周边的垃圾和卫生死角。加快城中村环境工程综合治理,持续推动城中村村容村貌整体提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推动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基本全覆盖,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实施“美丽家园”“美丽田园”“美丽河湖”“美丽园区”“美丽廊道”专项行动,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加快推动村内道路建设,持续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加强乡村风貌引导。(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林业局,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强化重点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管理。完善机场、车站、公交、地铁、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写字楼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环境卫生治理和消毒,对垃圾收集点、公厕等地点进行常态化清扫保洁。推行城乡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建立以村庄“清洁指挥长”为责任人的村庄公共环境保洁机制,落实河道水面常态化保洁工作,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和门内卫生达标责任制,进一步完善街道社区、乡村的环境卫生设施及保洁制度,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居(村)委会等的作用,定时清理垃圾和废弃物,消除卫生死角。贯彻落实《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强化病媒生物防制,科学制定防制方案和技术标准规范,推动落实病媒生物防制单位责任制,采取病媒生物综合预防控制措施,广泛开展病媒孳生地清理,以地下室、地下车库、民防工程等地下积水环境和人群集中活动场所为重点,定期疏通沟渠、清理杂物、翻缸倒罐,降低病媒生物密度,定期评价病媒生物控制效果。持续推进农(集)贸市场合理布局和标准化建设,完善农贸市场卫生设施,全面改善市场经营环境。贯彻落实《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落实活禽经营限制区“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和冰鲜上市”措施和非限制区活禽零售市场“1110”制度。严格落实《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切实加强农贸市场、餐饮行业执法检查,依法全面禁止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林业局,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强社会健康综合治理。强化基层爱国卫生工作网络建设,加快爱国卫生运动与基层治理工作融合,推动形成自上而下行政动员与自下而上主动参与结合、平战结合的群众动员机制。加快健康细胞建设,建立多部门参与的建设评估机制,完善评估体系和规范建设程序,分阶段推进各级各类健康细胞建设,打造一批村、社区、企业、机关、医院、家庭等健康细胞和健康乡镇、健康县区建设样板,配合做好首批全国健康学校建设试点工作。推动国家卫生城市探索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依托基层组织和群团组织,完善城市健康公约、社区居民公约、村规民约,推广周末大扫除、卫生清洁日活动,促进爱国卫生运动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推进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建设,设立心理咨询热线电话和网络平台,鼓励在基层综治中心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设置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以基层爱国卫生工作人员为主,以家庭医生、社会工作者、物业服务人员、志愿者等为辅,推动组建居民健康管理互助小组,提高基层公共卫生工作能力水平。充分发挥卫生健康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和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作用,指导、组织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开展“爱卫新征程 健康中国行”“人人动手齐参与 清洁家园防疫病”等主题实践活动,推动爱国卫生运动走深走实。(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委政法委,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民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配合)

  (三)加快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8.加快提高污水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快建设城市新建区域、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建制镇等区域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加大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力度。珠三角城市重点完善污水源头收集,因地制宜实施雨污分流改造。粤东粤西粤北地区重点补齐市政管网“动脉血管”。科学确定污水处理厂的工艺、布局、规模及服务范围,推进城市、县城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提升建制镇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水平,推动处理能力向乡村延伸。落实《广东省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各项要求,合理规划布局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建设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强化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合理压减污泥填埋规模,支持建设污泥集中焚烧设施,鼓励污泥处理达标后资源化利用。推动生活污水管网、处理设施和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管理,推广“厂网一体化”“厂网河一体化”。到2025年全省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1.7万公里,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0%以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等配合)

  9.持续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能力。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链条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完善简便易行的垃圾分类投放体系,优化收集点、收集站、中转压缩站等分类收集设施布局,健全收集运输网络。全面提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加快发展以焚烧为主的垃圾处理方式,有条件的地区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不具备建设规模化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条件的地区,鼓励通过跨区域共建共享方式建设。加快补齐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短板,推动县级设施覆盖范围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建立健全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乡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清运网络和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两网融合”,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强化设施二次环境污染防治能力建设,加强焚烧飞灰环境管理和无害化安全处置设施建设,完善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等配合)

  10.健全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健全完善医疗废物收运体系。规范医疗机构医疗污水处理,督促按规定配备处理设施,实现应建尽建,加强运维管理和处理过程管控,严禁排放未经消毒处理、不达标的医疗污水。科学布局、合理规划建设与产废情况总体匹配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鼓励产业基地、大型企业集团配套建设高标准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处置能力强、技术水平高的区域性集中处置基地。完善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建设。(省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大力倡导绿色健康生活方式

  11.提升全民绿色健康理念。广泛开展健康科普活动,针对春夏季传染病特点,加强新冠病毒感染、霍乱、手足口病、疱疹性咽峡炎、登革热、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诺如等感染性腹泻、布鲁氏菌病、鼠传疾病(鼠疫)等传染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提升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结合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爱国卫生月等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持续普及绿色消费、勤俭节约、绿色出行理念。大力推进绿道、碧道、步道、社区体育公园、社区多功能公共运动场、全民健身中心等场地设施建设,加快构建全省“15分钟健身圈”和珠三角核心地区“10分钟健身圈”,广泛开展各类健身赛事活动。把绿色健康教育作为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的重要内容,大力选树和宣传群众身边的榜样模范,推出一批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生态文化作品,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道德和生态文明行为准则。推进文明城市和文明村镇创建,开展卫生城镇创建攻坚行动。大力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卫生健康委、广电局、体育局、能源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倡导绿色健康生活方式。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和践行“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随地吐痰等良好习惯,慎终如始做好家庭和个人防护,筑牢个人卫生健康第一道防线。树立良好的饮食风尚,倡导常态使用公筷公勺,深入开展“三减三健”行动,摒弃“野味滋补”的观念,坚决杜绝食用陆生野生动物的陋习。开展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加强控烟行为干预,培育无烟文化。大力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节水、节材、节粮,推广文明餐桌、“光盘行动”,拒绝“舌尖上的浪费”,倡导群众更多使用环保用品,减少一次性餐具和塑料产品使用。加大文明健康行为监督,通过设立文明健康引导员、“曝光台”、“随手拍”等方式,加快形成约束有力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环境,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习惯。(省文明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全面巩固疫情防控重大成果、提升城乡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水平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地要压实“四方责任”,盯紧关键环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计划,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省文明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疾控中心等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联动,按照职责分工扎实部署推进本领域相关工作。

  (二)加大政策支持

  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各地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统筹资金安排,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参与各地公共卫生设施、医疗卫生机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将符合条件的补短板强弱项重点项目优先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积极争取政策性金融支持。各地要加强项目组织协调,开通绿色审批通道,强化土地、环评、资金等各类要素保障,推动项目尽快建成投运。在原有基础上,健全污水垃圾处理、医疗废物处置收费制度,创新收缴方式,并有效提升收缴率。加快完善公共卫生设施、环境基础设施财政政策,落实国家税收政策,大力发展绿色金融。

  (三)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新风尚

  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型融媒体渠道作用,讲好抗疫故事,传递战“疫”力量。多层次、全覆盖宣传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升城乡环境卫生水平的重要意义,凝聚全社会共识。加强《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宣贯,推广各地各部门在爱国卫生领域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活动,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加爱国卫生实践活动,全面开展居家环境、社区环境整治,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形成人人动手、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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