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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地方重点培育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的通知

信息来源:社会发展和就业收入分配处 时间:2020-07-09 15:4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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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发改社会函〔2020〕1190号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资委,省属各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校),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各有关企业:

  经商省教育厅,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地方重点培育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按要求推荐我省重点培育的注册地在广东省内的民营企业(非外资)。所推荐企业原则上应从已申报的产教融合型企业中产生。

  一、填写广东省推荐企业信息表(附件2),盖章并法人签字,扫描为pdf版本报送。如法人确因特殊原因无法亲笔签字,可加盖人名章或由企业总裁签字(需自行于法人签字下另加一行总裁签字)。

  二、提交企业相关单行材料(可编辑的word文档版本)。其中,企业情况简介2000字左右、企业产教融合工作基础和成效简介3000字左右。

  三、企业需提出拟于2021年到2025年建设的,总投资规模在5000万以上的产教融合项目(实训基地或创新平台),并根据项目内容填写附件3。产教融合项目将作为重要的评审依据。

  请企业或推荐单位(相关部门、学校、地市发展改革部门)将申报材料于2020年7月14日下班前发送至我委工作邮箱(fgw_shc@gd.gov.cn)。国企可填报附件3进行项目申报,所申报的项目将纳入我省产教融合项目储备库中。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与我委工作人员联系。申报截止日后,我委将即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评审工作并报国家。

  附件:1.广东省推荐企业信息表

  2.广东省企业产教融合建设项目情况表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0年7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思琪,83134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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