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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申报2020年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第三批)的通知

信息来源:重点项目和评估督导处 时间:2020-07-08 11: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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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发改重点函〔2020〕1176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省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有关稳投资工作部署,为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重大项目储备,强化重大项目对稳投资的支撑引领作用,科学安排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现就2020年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第三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主要安排用于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需要政府支持的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

  (一)列入党中央、国务院、国家重大战略领导小组、省委、省政府、国家有关部门印发或同意的文件、规划,以及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印发的省级专项规划的重大项目;

  (二)省委、省政府部署推进的,由政府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前期工作的重大项目;

  (三)对全省或区域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重大项目;

  (四)当年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的项目;

  (五)开展关于重大项目的专题研究、专项规划等工作。

  前期工作已完成或已开工项目、已明确前期工作经费来源的项目、项目单位被列入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黑名单的项目不安排前期工作经费。

  二、申报要求

  (一)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使用范围。建设项目从规划研究、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初步设计到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工作,主要包括:规划研究、规划方案,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报告、初步设计等环节的编制方案、招标、咨询、评估、评审、论证等相关工作。

  (二)申报单位。由省业务主管部门、省属企业集团负责开展前期工作的重大项目,由相关省业务主管部门、省属企业集团直接向我委提出前期工作经费申请;由市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开展前期工作的重大项目,由相应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级财政部门向我委提出前期工作经费申请。 

  (三)申报材料。项目承担单位应提出申请报告(一项目一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

  2.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

  3.组织(委托)开展前期工作的承担单位基本情况;本批次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申请项目要求已签订相关前期工作委托合同、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尚未落实相关经费来源、年底前可以完成支付(请提供相关合同首页、主要工作内容和盖章页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  

  4.项目前期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

  5. 2020年前期工作经费估算及落实情况,要求逐项列明前期工作及费用明细、收费标准;

  6.申请前期工作经费的主要理由和政策依据(请提供政策依据文件首页、项目在文件中的页面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

  7.相关附件:二级项目入库表、二级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四)申报单位审核。申报单位对前期工作经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项目是否符合安排范围,项目前期工作内容是否符合前期工作进度、相应前期工作费用是否符合取费标准等。申报单位应会同级财政部门核查项目已获得或正在申请的其他财政资金情况,并将有关情况在申报材料中详细说明。

  申报单位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部门、省有关单位抓紧组织项目单位,及时开展前期工作经费申报工作,科学合理提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需求,确保资金当年安排当年使用,避免资金沉淀和资金浪费。

  (二)请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部门、省有关单位加强审核把关,对审核结果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并按照轻重缓急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填写《广东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申请汇总表》。

  有关申报材料请于7月20日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重点项目和评估督导处),电子版请发送至jw_gdzdxm@gd.gov.cn。申报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报送的,原则上不予安排。

  附件:1.广东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申请汇总表

  2.专项资金二级项目入库申请表

  3.二级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0年7月8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若萱,020-83134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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