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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0年创业投资备案年检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财政金融处 时间:2020-04-15 16: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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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发改财金函〔2020〕556号

各备案创业投资企业,有关天使投资人、协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创业投资备案年检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0〕221号,见附件1)要求,请做好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年检、天使投资人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人税收优惠登记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年检。本次年检企业范围为截至2019年12月31日在我委备案的38家创业投资企业(见附件2)。年检企业应于2020年5月15日前通过“全国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2019年全年度情况的年检资料,其管理顾问机构(创业投资管理企业)也须通过系统提交有关表格。年检企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应加盖企业公章,且必须对年检内容情况作出明确说明。年度业务报告不符合要求的,我委将作退回处理。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提交年检资料的企业,应向我委说明,允许延期至6月15日前提交。我委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完成年检后,为年检合格创业投资企业出具相关文件。

  二、关于天使投资人备案。国家发展改革委今年新增天使投资人备案,并拟在后续年度开展备案天使投资人年检工作。天使投资人按照自愿原则申请备案,有关协会对天使投资人备案出具推荐意见。工作地在广东省(不含广州、深圳市)的天使投资人自行判断符合备案条件后,联系我委(电话:020-83133193)提交备案表格(见附件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资协议、个人信用报告及符合备案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均为电子版)。我委审核材料符合备案条件后,指导天使投资人在“全国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上完成备案流程,并为备案合格的天使投资人出具证明。

  三、关于税收优惠登记。备案年检合格的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人,自行比对符合享受税收政策相应条件的,应当在“全国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登记拟新申报税收优惠有关信息。我委对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人及其所投项目是否符合《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规定进行核查,对符合享受税收政策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人在网上予以公示,并及时将备案年检和税收登记信息推送省税务部门参考。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备案天使投资人应于2020年12月1日前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情况报我委,我委汇总后按要求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四、支持创业投资企业抗击疫情。针对投资抗击疫情所需的医药卫生类项目的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年检申请,我委设立年检绿色通道,加急加快办理年检并出具证明,请相关企业年检时向我委说明情况。根据企业实际需要,我委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机构通过引导基金、项目对接等多种方式,加大对相关创业投资企业的支持。鼓励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发挥投资方影响力,加大对防疫抗疫相关的医疗设备、疫苗药品、检测试剂等领域科创企业投入,为疫情防控提供科技助力。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应将抗击疫情所做贡献,包括投资防疫抗疫相关企业的名称、金额、成效等情况,于2020年5月15日前报我委,我委汇总后按要求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0年创业投资备案年检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0〕221号) 

  2.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名单(截至 2019年12月31日,按备案日期排序)

  3.天使投资人备案表格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0年4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斌,020-83133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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