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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安排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固定资产投资处 时间:2020-02-13 15: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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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发展改革委、韶关市发展改革局:

  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5号)、《中央预算内投资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投资规〔2019〕1035号),为进一步加快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韶关市东田一路延长线工程项目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沉淀资金1959.42万元,调整至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员工生活配套区项目。具体如下:

  一、调整安排情况

  2017年4月,我委以粤发改投资〔2017〕250号文分解下达韶关市东田一路延长线工程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2000万元。由于征拆进度受阻,该项目短期内无法继续实施,中央预算内资金支出40.28万元后无法继续支出,造成1959.72万元资金沉淀。现决定收回韶关市东田一路延长线工程项目中央预算内沉淀资金1959.72万元,调整用于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员工生活配套区项目。

  二、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请广州市发展改革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项目实施和监管工作,督促项目单位落实投资计划执行主体责任、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落实投资计划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做到责任到人、包干到人,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以及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进行建设,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请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及时将投资计划转下达至项目单位,报我委备案;加强与财政部门衔接,加快资金调整、拨付,确保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足额及时落实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项目单位制定具体实施计划,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履行各项建设手续,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工作,确保保质保量按时完工。有关资金调整事宜,请韶关市发展改革局积极协调当地财政部门做好配合。

  (三)加强计划执行按月调度。请广州市发展改革委组织项目单位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模块,互联网地址:http://kpp.ndrc.gov.cn;政务外网地址:http://kpp.cegn.cn)于每月6日前填报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信息,严格做好数据审核工作,确保调度工作质量。

  (四)确保完成绩效目标。请广州市发展改革委严格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19〕220号)要求,切实把中央预算内投资绩效管理作为提高中央预算内投资效益、加强投资项目监管的重要手段,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

  附件:1.中央预算内投资绩效目标表

  2.广东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调整表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0年2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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