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备选项目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4年1月2日-8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真实性、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情况,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提出反馈意见,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资环处
联系电话:020-83133190 传真:020-83138699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省府大院5号楼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邮编:510031)业务咨询电话:020-12345
版权所有: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2022065133号-4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1448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