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3年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汇总表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期限为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真实性、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情况,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提出反馈意见,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广东省发展改革委消费贸易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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