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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2017年度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情况评价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政策法规处 时间:2018-04-17 17: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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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17年度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实施了《广东省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之外的行政审批事项的;

  2.没有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裁量标准、收费标准和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3.受理条件和程序不规范,要求多次补充申请材料的;

  4.办理效率低下,办理流程复杂,擅自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的;

  5.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许可,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6.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7.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用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8.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9.没有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

  10.没有必要设立行政许可,可以取消或采取事后监管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省行政审批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2017年度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情况

 

  举报电话:12310(省编办)

  来信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监督检查处(收)

  邮编:510031

  电子邮箱:bb_jdjcc@gd.gov.cn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8年4月16日

 

  本公告期限不少于15个工作日。

  

  附件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2017年度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情况

 

  2017年,我委按照省委、省政府及国家发展改革委部署,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和优化政务服务效能,主要工作和有关情况如下:

  (一)行政审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

  1.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情况。2017年我委共开展了2次较大规模的简政放权工作,集中取消、下放和委托管理行政审批事项共计74项,涉及现有审批事项总数62%。一是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将企业投资城市快速轨道交通项目核准等3项行政许可事项,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审批(核准)等4项“其他”事项下放广州、深圳市实施(省政府241号令)。二是实施省政府241号令,进一步加大放权力度。印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下放和委托管理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粤发改规〔2017〕10号),取消、下放和委托管理74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取消25项,全部下放20项,部分下放、委托管理27项,按项目具体情况取消或下放2项。

  2.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实施情况。全面完成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编制和应用工作,包括规范事项编写,录入各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明确受理条件、量化审批标准、细化判定准则。完成各标准要素的合规性、合法性审查,并实时动态更新。所有自建系统与省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完成对接。办理时限和申请材料压减工作均按时完成。

  3.行政许可事项进驻统一申办受理平台情况。我委保有行政许可事项14项,进驻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事项13项,占92.86%;所有13个事项实现全流程进驻,占比100%。未进驻平台的事项1项,是“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的境外投资项目的备案”,该事项按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统一部署,在“全国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管理网络系统”中办理,目前正在推动该系统(国家垂直系统)与省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对接,对接后可完成3亿美元以上的项目备案信息数据收集,与省网上办事大厅实现数据共享。

  4.清理中介服务实施机构情况。我委开展行政审批所需的中介服务事项1项,即在审批“国家规定必须由省办理的外商投资项目核准”事项时,要求企业提供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该中介服务实施机构是会计或审计师事务所,没有要求在我省登记注册或备案,也没有数量限制。我委所属事业单位没有开展该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这类项目数量极少,近五年我委仅核准1宗外商投资项目,该项目主体为新设立企业,申请时未有年度财务报表,因此未要求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省本级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落实情况。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梳理了我委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中介服务事项进行规范。规范后,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我委没有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

  (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情况。

  6.上网办理情况。我委保有的行政许可事项14项,全部上网办理,上网办理率100%。

  7.事项办结情况。我委全年行政许可事项申请373件,办结353件,办结率94.6%,网上办结率100%,无超期办结。不予受理的申请涉及14个事项共185件,不予受理的原因主要是申请材料不齐、重复申请等。

  8.跑动次数情况。我委采用网上申报、快递申办材料、邮寄办理结果等方式为办事企业、人员提供零次跑动服务。现我委71%的行政许可事项已实现零次跑动。

  9.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情况。我委14项行政许可事项100%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

  10.公开公示情况。我委14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和审批结果实现100%公开。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情况。

  11.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情况。制定《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施方案》和数据标准,建成“广东省投资项目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完成并启用投资项目统一编码系统,改造完成网上办事大厅投资审批专栏并与国家平台联通,同时关联、归集各地各部门对项目的审批、监管(处罚)信息,实现投资管理全覆盖项目监管、全过程动态监测、全方位智能服务。建设完善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向国家统一平台共享数据,建成覆盖全省的省、市两级互联互通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率先与国家统一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联通,并与网上办事大厅、投资项目审批平台、企业和个人专属网页等联通。建成政府内部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为政府部门开展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提供支撑。此外,以信用公示、信用应用为抓手,大力推进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建设,印发了我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制定了关于加强我省信用信息公开和应用的意见,出台了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失信企业、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奖惩的工作意见或行动计划。

  12.开展监管情况。投资领域,全年累计派出检查组16次,检查人员76人(次),组织开展实地专项检查5批次,实地检查项目588个(次),涉及项目总投资约732亿元,涉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约101亿元。价格监管方面,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社会群众关注热点,开展涉企、电力、天然气、医药、殡葬、旅游、春运客票、商品房等多项价格专项检查,全年全省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367宗,实施经济制裁总金额7599万元。

  13.创新监管方式情况。按照国家与省的部署,在价格监管领域有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从目标、范围、库的建立、抽查流程、保障、附录等方面细化方案、明确目标。建立全省价格行政执法人员基础库,抓紧构建和维护各行业、各领域的价格监管经营者名录库,积极研发价监“双随机抽查系统”。目前运用“双随机”已开展的检查包括:景点门票开展价格检查、电力价格试点检查、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督查巡查、商业银行收费检查、管道天然气检查等。此外,在海事、商务部门电子政务平台收费检查中也试行了“双随机”抽查机制。在投资监管领域,制定了《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底稿制度》、《现场稽察程序规范》、《稽察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及《项目违规问题处罚标准办法》等,严格稽察程序和稽察内容,建立科学的内部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逐步实行稽察工作标准化作业,更加注重稽察报告、稽察整改意见和稽察建议等成果的实效和时效。此外,建立价格合规事前辅导机制,在汽车、医药、银行、证券等行业开展行业政策培训、提醒告诫和价格指导工作,赴企业开展价格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引导企业约束自身价格行为。

  (四)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情况。

  14.事项办结率情况。我委保有公共服务事项12项,全年共收到申请574件,其中,收到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558件,通过在线平台办理;收到其余事项申请16件,因申报人申请材料不完整,未在网上受理,另外现场办结。

  15.事项办理效率情况。全部事项办理时限均符合法定要求,其中,在承诺期限内(较法定时间短)办结314件,超过承诺期限办结的80件(占总数13.9%),均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事项。

  16.完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情况。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全部公共服务事项均100%完成目录和办事指南的梳理编制和公布工作。

  17.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情况。全部公共服务事项100%进驻省统一申办受理平台,100%实现网上全流程办理,网上办结率100%,网上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不超过1次。

  (五)创新和优化服务情况。

  18.开展减证便民情况。经梳理,我委没有开具涉及群众创业办事的各类证明,也没有要求其他单位开具此类证明。与此同时,我委积极推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落实,全面完成全省法人及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存量代码转换,转换率100%;完成新登记证照转换近195万个,换照率75.3%,高于全国平均换照率(75.2%)。

  19.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推进电子证照建设情况。我委办理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向省政务资源共享平台实时推送数据,应提供共享数据的提供率达到100%。我委业务系统全部与电子证照系统对接,证照电子化率43%。

  20.提高服务质量情况。我委与23个省有关部门签订《广东省投资项目审批优化事项协议》,确保制度落地;推进网上并联审批,上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开发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系统,印发核准文件格式文本、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等。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政府设立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量由整合前的284个减少为整合后的23个,精简比例达92%。现有平台已实现统一编码管理和实时在线调度,电子服务系统终端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并与国家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面联通,实现市场主体信息、交易信息、信用信息、场所设施资源信息、专家资源信息、行政监管信息等的共享使用。

  21.优化办理流程情况。我委所有办事事项均绘制并公开办事流程图。印发《广东省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实施方案》,将投资项目立项、报建、验收阶段涉及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等121项事项优化整合为82项,并在此基础上下放省级审批权限或委托行使审批19项、缩小实施项目范围22项、实行并联办理38项。在立项阶段,对于负面清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全部实行备案制管理,项目备案与规划、用地、环评等手续同步并联办理,不设置前置审批条件;对于负面清单内的核准准入类项目,实行核准制管理。印发了实行网上并联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取消了18项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范围的前置手续,一律不再作为核准前置条件;明确只保留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其他手续与项目核准实行并联审批。

  22.精简办事材料情况。通过数据共享、材料复用等方式,共压减行政审批事项申办材料5件,涉及事项2项,同类事项的申办材料不多于浙江、贵州、江苏等3省。一是“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项目除外)”事项压减材料4件,具体为:1.涉及银行融资的,提供银行出具含融资金额的意向书;2.自有资金出资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自有资金证明;3.项目尽职调查报告;4.投资主体上年度审计报告;二是“省管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事项压减材料1件:项目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3.缩短办事时限情况。我委全部行政许可事项承诺办理时间总体压减50.45%,其中,有8项事项的承诺时限低于法定时限。具体为:1.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基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申请不招标事项) ;2.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基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申请公开招标事项);3.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基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申请邀请招标事项);4.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基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申请自行招标事项);5.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项目除外);6.国家规定必须由省办理的外商投资项目核准;7.省管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8.省管权限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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