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O一年七月二日 粤价[2001]148号
惠州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设立南昆山国家森林公园售票处的请示》(惠价[2001]64号)悉。为保护南昆山国家森林公园景区的旅游资源,增强南昆山发展旅游事业的后劲,考虑到省道S355线南昆山至从化灌村段(温南公路)修筑的目的是为旅游服务,设立公园门票售票处有其特殊性和合理性。经会省有关部门研究,现批复如下:
1、同意南昆山国家森林公园在省道S355线上设立门票售票处,对进入公园游览参观的游客收取门票。售票处的设置应在公园5公里山路内,不能包括镇政府及居民住宅区,不得对外地来公干及过往人员车辆、探亲访友的群众收取门票。
2、为区分过境与旅游车辆,在门票售票处,应对进入公园车辆发放标有时间的卡,凡车辆在限时内(即过境车辆通过公园所需时间)出公园的,在出口处缴交卡免收门票。
3、南昆山国家森林公园门票的具体价格由你局根据实际制定。
4、门票售票处应标有明显的告示牌,并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5、注意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对巧立名目擅自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的行为,物价部门要坚决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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