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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足石刻博物馆门票售票办法的批复

信息来源: 时间:2002-10-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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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大足石刻博物馆门票售票办法的批复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三日 计办价格[1998]912号

重庆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申请变动大足石刻参观门票售票办法的请示》(渝价〔1998〕48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方便游人,有利于管理工作,同意取消千手观音和转轮经藏两个特窟门票,将宝顶山(大、小佛湾)普通门票与千手观音特窟门票合并为一票,北山佛湾普通门票与轮经藏特窟门票合并为一票。
  二、合并后的大足石刻博物馆门票价格为宝顶山(大、小佛湾)每张50元;北山佛湾每张40元。宝顶山和北山佛湾联票每张85元。对学生、残疾人、现役军人实行优惠票价办法仍按国家计委计价费〔1997〕726号文件规定执行。
  普通门票和联票由游人自愿选择,不得强制购买。
  三、普通门票和联票之外不得加收或代收任何费用。
  四、要认真做好新票制的实施工作,对宝顶山(大、小佛湾)、北山佛湾普通门票及联票价格,均应在售票处显著位置用中英文进行明码标价,并相应公布售票办法。
  五、新票制和票价自1999年2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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