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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远市英坑公路望埠、沙口收费站收费标准的批复

信息来源: 时间:2002-09-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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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交通厅关于清远市英坑公路望埠、沙口收费站收费标准的批复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粤费[1998]5号

清远市物价局、交委:
    《关于英坑公路望埠、沙口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标准的请示》(清市交报[1998]49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支持英德市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省政府令第34号、省政府办公厅粤办函[1998]422号、计建0808号、省计委粤计交[1993]727号、[1995]903号及省交通厅粤交路函[1998]1802号文有关规定,同意清远市英坑公路(即省道1951线、1911线英德镇至曲江大坑口段,全长50公里,其中一级公路17公里,二级公路33公里)建设工程竣工通车并交工验收后,由英德海英公路有限公司组织在该路段望埠、沙口收费站对过往机动车辆双向收取车辆通行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表。
    二、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粤办函[1998]422号文有关规定,该两收费站实施收费的同时,英德市应将银英公路英德段大站、黎溪收费站合并为一个双向收费站;并且在北江大桥建成后,将其并入现人民桥收费站于英德市区以西的省道1911线上收费。
    三、根据粤府令第34号规定,收费站必须建立健全财务、审计、统计、票据管理制度和报表制度。该两收费站应使用省地税部门监制的收费票据,提取管理费比例由股份公司或董事会参照省政府令第34号的有关规定自定,于每年第一季度内报省交通、财政、物价、审计部门备案,并同时将上年度收费收入和使用的报表及各类车流量情况上报省物价局、省交通厅。收费站每年由交通、物价、审计、财政部门联合进行综合年审。该公路项目经营期满后,应停止收费,撤销收费站。
    四、请通知收费单位到英德市物价局申领《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
附:

清远市英德公路望埠、沙口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单位:元/车次

车 辆 类 型 收 费 标 准
摩托车 2
20座以下客车、2吨以下(含2吨)货车、机动三轮车、简易机动车、各种拖拉机 5
21座以上至50座客车、2吨以上至5吨(含5吨)货车 10
51座以上客车、5吨以上至15吨(含15吨)货车 15
15吨以上货车和各种集装箱车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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