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交通厅关于调整广佛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的批复
二○○○年三月九日 粤费[2000]5号
省高速公路公司:
《关于调整广佛高速公路收费标准的请示》(粤高路营[1999]575号)悉。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广佛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问题的复函》(粤办函[2000]172号)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从2000年3月10日零时起调整广佛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各出口路段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表。
二、该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应专款专用,除按规定的比例提取管理费外,其余用于偿还广佛高速公路投资本息,收费站收费收支报表和年车流量情况应于年、季末后20天内报省交通厅、物价局。
三、请你公司通知收费单位到我局换领《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
附件:
广佛高速公路车型分类表
车型 |
车 辆 类 型 |
收费标准 |
原收费标准 |
一 |
摩托车 |
0.5 | 0.30 |
二 |
20座以下客车、2吨以下(含2吨)货车、机动三轮车、简易机动车、各种拖拉机 |
1 | 0.60 |
三 |
21座以上至50座客车、2吨以上至5吨(含5吨)货车 |
2 | 1.20 |
四 |
51座以上客车、5吨以上至15吨(含15吨)货车 |
3.25 | 1.95 |
五 |
15吨以上货车和各种集装箱车 |
4.75 | 2.85 |
说明 |
军车及执行任务的省政府查禁公路三乱督察队标牌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殡葬车、执行紧急救灾抢险任务的车辆 |
广佛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横沙 | ||||||
金额(元) | 车类 | |||||
0 | 一类车 | |||||
0 | 二类车 | |||||
0 | 三类车 | |||||
0 | 四类车 | |||||
泌冲 | 0 | 五类车 | ||||
金额(元) | 1 | 距离(K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