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1998年下半年二醋酸纤维丝束出厂价格的批复
一九九八年七月十三日 国烟计[1998]399号
广东、陕西省烟草专卖局,南通、昆明醋酸纤维有限公司:
广东省烟草专卖局《关于1998年下半年烟用醋纤丝束出厂价格的请示》(粤烟专财〔1998〕19号)、陕西省烟草专卖局《关于惠大二醋纤维丝束1998年下半年出厂价格的请示》(陕烟专财〔1998〕148号)、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关于核批1998年下半年醋纤丝束销售价格的请示》(南纤〔1998〕第23号)及昆明醋酸纤维有限公司《关于1998年下半年丝束出厂价格的报告》(昆纤司字〔1998〕第08号)均悉。经研究,并征得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工农产品价格管理司同意,现对国产烟用二醋酸纤维丝束1998年下半年含增值税销售出厂价格批复如下:
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所产丝束每吨3.60万元;西安惠大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和昆明、珠海醋酸纤维有限公司所产丝束每吨3.82万元。所批价格自1998年7月1日起执行,至1998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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