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价格的批复
1998年7月11日 计办价管[1998]520号
甘肃省物价局:
你局《关于确定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价格管理权限及价格管理形式的报告》(甘价工〔1998〕2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卫生部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研制生产的国家二类新药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已转为正式生产,其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具体出厂价格、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由你局提出意见,报我委核定。
二、根据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的生产成本及销售情况,同意核定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各规格品的价格(具体价格见附表)。核定后的价格自1998年8月1日起执行。
三、药品生产、批发、零售企业和医疗单位可以低于附表规定的价格销售,但同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进销差率和批零差率顺加作价销售,严禁倒扣作价或超过规定的差率作价。在购进价格低于规定的出厂(或批发)价格的情况下,必须相应同幅度降低其批发(或零售)价格。
附:
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价格表
单位:元
品 名 规 格 剂型 单位 含税出厂价 含税批发价 零售价
注射用A型 40单位 粉针 支 125.45 153.05 174
肉毒毒素 55单位 粉针 支 146.16 178.32 203
100单位 粉针 支 249.36 304.22 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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