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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地区1998年春节后疏运民工汽车直达线路票价的批复

信息来源: 时间:2002-08-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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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广州地区1998年春节后疏运民
工汽车直达线路票价的批复
一九九八年一月十九日    粤价[1998]17号

广州市物价局:
  《关于一九九八年春运汽车直达线路票价问题的请示》(穗价[1997]254号)悉。为调动广州市国营客运企业的积极性,保证1998年春节后广州地区民工疏运工作顺利进行,考虑到春运运输具有单向性的特殊性,经研究,同意在1998年春节后(1998年2月1日至3月6日)广州地区疏运民工至全省各地的15条线路实行直达票价。具体线路及票价详见附表。请通知有关运输企业认真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附

1998年广州地区春运汽车客运直达线路票价表

单位:元/票

线路 公路票价 走高速公路票价
普客 空调车 普客 空调车
广州---新塘 13   16 19
广州---市桥 16 19    
广州---新华 13   16 19
广州---从化 18 20    
广州---深圳 40   45 50
广州---珠海 40 45    
广州---惠州 35   40 45
广州---惠东 40   45 50
广州---中山 26 31    
广州---东莞 19   21 26
广州---佛山 11   13 16
广州---南海 11   13 16
广州---顺德 16 19    
广州---江门 26   29 34
广州---新会 26   29 34

    说明:
    1、线路以表中所列为准。深圳含宝安;珠海含斗门;东莞含石龙、长安;佛山含三水;江门含开平。
    2、本票价执行时间从11998年2月1日至1998年3月6日止。
    3、本票价含过桥费、过路费、电脑售票费和1元春运服务费。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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