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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门市实施电价并价的批复

信息来源: 时间:2003-10-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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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省经济委员会、省电力局关于江门市实施电价并价的批复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     粤价[1999]182号

江门市物价局、经委、电力局:
    你市报来《关于我市清理电价外收费及并价方案的请示》(江价[1999]50号)悉.根据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和并价方案的要求,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江门市区电价并价后各类用电具体价格执行附件一。
    二、新会市电价并价后各类用电具体价格执行附件二。
    三、开平市电价并价后各类用电具体价格执行附件三。
    四、台山市电价并价后各类用电具体价格执行附件四。
    五、恩平市电价并价后各类用电具体价格执行附件五。
    六、鉴于江门市农网改造工作已展开,为有利于农网改造还本付息,此次将农网改造还本付息适当摊入电价。其中江门市区、新会市、开平市标准为:住宅用电征收3.5分/千瓦时,其它用电征收1分/千瓦时。台山市、恩平市标准为各类用电征收1分/千瓦时。还本付息的收专款专用于农网改造还贷。
    七、上述方案从1999年1月1日起执行(按当月抄见电量)。因在本文下发之前执行电价与所批复电价不同而产生的电费差,按多退少补的原则处理。
    八、希望你市通过改革农电管理体制和加强电价管理,继续降低电价。同时加快城乡同网同价工作,努力减轻农民负担。
    九、1999年底起,你市农村住宅到户电价最高限价为1元/千瓦时。
    十、本次并价后,请于2000年初报告1999年的并价实施情况,届时省将针对具体情况再予以调整。
    附件:
    1、江门市电价价目表
    2、新会市电价价目表
    3、开平市电价价目表
    4、台山市电价价目表
    5、恩平市电价价目表
    附件1:

江门市电价价目表
(从1999年1月1日起执行)

单位:分/千瓦时(含税)

用电分类 电价 城市建设附加费 合计
一、大工业 变压器容量(元/KVA.月)     9.00
(一)基本电价 最大需量(元/KW.月)     13.50
(二)电度电价 1、省指定企业(优惠电量部分) 51.80 1.40 53.20
2、执行省网电电价电量 57.90 1.40 59.30
3、一般大工业 69.30 1.40 70.80
二、非工业、普通工业电度电价 1、省指定企业(优惠电量部分) 60.10 1.40 61.50
2、执行省网电电价电量 69.40 1.40 70.80
3、一般非工业、普通工业 81.30 1.40 82.70
三、商业电度电价 108.00 1.40 109.40
四、住宅电度电价 65.70   65.70
五、稻田排灌电度电价 34.70   34.70

备注:1、城市建设附加费内供电部门代收。
     2、住宅电度电价中含农网改造还本付息3.5分/千瓦时,其它用电电度电价中含农网改造还本付息1分/千瓦时。
     3、1999年底起,农村住宅到户电价最高限价为1元/千瓦时。

附件2:

新会市电价价目表
(从1999年1月1日起执行)

单位:分/千瓦时(含税)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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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分类 电价 城市建设附加费 合计
一、大工业 变压器容量(元/KVA.月)     9.00
(一)基本电价 最大需量(元/KW.月)     13.50
(二)电度电价 1、省指定企业(优惠电量部分) 50.50 1.40 5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