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惠州市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初步方案的批复
二○○一年五月二十二日 粤价[2001]106号
惠州市物价局、经委、电力局:
报来《关于我市城乡用电同网同价方案的请示》(惠价〔2001〕46号)收悉。根据国家计委实行城乡用电同价的政策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按照国家计委逐步实行一户一表的规定,为加快一户一表的改造,取消供电中间层,实现电力部门直接供电、直接管理、直接抄表,同意你市(龙门县除外)对申请一户一表改造的住宅小区用户一次性每表收取300元改造费用,不足部分的改造资金和运行管理费用,计入电价。
二、鉴于你市农网改造已基本完成,同意你市城乡用电同价初步方案。
三、上述方案从2001年6月1日起执行(按当月抄见电量),调整后的电价见附件。
四、请你们做好电价调整前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方案顺利实施。
附件1:
惠州市电价价目表
(从2001年6月1日起执行)
单位:分/千瓦时(含税)
用 电 分 类 | 电价 | 城市建设附加费 | 合计 | |
一、大工业 (一)基本电价 |
变压器容量(元/KVA・月) | 9 | 9 | |
最大需量(元/KW・月) | 13.5 | 13.5 | ||
(二)电度电价 | 1、执行省网电电价电量 | 60.4 | 1.4 | 61.8 |
2、一般大工业 | 67.15 | 1.4 | 68.55 | |
二、非工业、普通 工业电度电价 |
1、执行省网电电价电量 | 71.9 | 1.4 | 73.3 |
2、一般非工业、普通工业 | 78.65 | 1.4 | 80.05 | |
三、商业电度电价 | 107.1 | 1.4 | 108.5 | |
四、城市住宅电度电价 | 68.6 | 1.4 | 70 | |
五、农村住宅电度电价 | 78 | 78 | ||
六、稻田排灌电度电价 | 36 | 36 | ||
七、趸售县电度电价 | 58.34 | 58.34 |
备注:1、城市建设附加费由供电部门代收。
2、该价目表执行范围为惠州市城区和郊区、惠阳市、博罗县、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
3、各用电分类(趸售县用电除外)电度电价含农网改造还本付息2分/千瓦时。
4、该价目表含一户一表改造费用和城乡用电同价价差分摊。
附件2:
惠东县电价价目表
(从2001年6月1日起执行)
单位:分/千瓦时(含税)
用 电 分 类 | 电价 | 城市建设附加费 | 合计 | |
一、大工业 (一)基本电价 |
变压器容量(元/KVA・月) | 9 | 9 | |
最大需量(元/KW・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