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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本地网电话初装费标准的批复

信息来源: 时间:2003-10-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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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物价局文件关于广州市本地网电话初装费标准的批复‘
一九九九年三月二日    穗价[1999]39号

广州市电信局:
    你局报来《关于广州市本地网电话初装费标准的请示》(局企管字[1999]14号)悉。根据省物价局、省邮电管理局《关于调整我省部分电信资费的通知》(粤价[1999]42号)规定精神。经研究,现对广州市本地网电话初装收费批复如下:
    一、广州市话营业区内:
    1・市内电话:1000元/部;
    2・市话专线:1000元/对;
    3・营业区内模拟中继线:2000元/对;局间模拟中继线:1500元/对;
    4・营业区内数字中继线(2M):15000元/系统;局间数字中继线(2M):22500元/系统。
    二、番禺、花都、增城、从化市营业区:
    1・各营业区内(含市、农话营业区)内电话初装费:800元/部;
    2・各营业区内话音专线、模拟(含局间)中继线、数字(含局间)中继线初装费标准统一执行广州市话营业区的相应标准。
    三、工料费:广州市话营业区内用户新装电话、专线、中继线每对(号)收取工料费380元;市属四县级市仍按原规定收费标准执行。
    四、初装费如需实行下浮优惠的,须报市物价局批准。
    五、住宅用户(广州市及四县市)同址(同户)安装第二部电话及以上的,加装的电话免收市话初装费。营业区外的住宅用户仍按规定计收区外线路建设费。
    六、电信资费其他的项目收费按粤价[1999]42号文规定执行。
    七、以上收费标准自三月一日起执行,本市用户在三月一日前已缴交初装费,但尚未装机的用户,按调低后标准执行,多收款退回用户。
附件:关于调整我省部分电信资费的通知(粤价[1999]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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