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国道主干线广州绕城公路小塘至茅山段车辆通行费有关问题的批复
二○○六年十二月八日 粤费[2006]11号
广州市物价局、交通委员会:
《关于国道主干线广州绕城公路小塘至茅山段收费标准的请示》(穗交〔2006〕694号)悉。经省政府批准(粤办函〔2006〕691号),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国道主干线广州绕城公路小塘至茅山段交工验收通车后,收费车型统一按车辆轴(轮)数及车头高度等物理参数进行分类,各类车的收费系数按附件1的标准执行,小塘至茅山段车辆通行费标准为0.60元/标准车公里,各出口的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2。
二、广州绕城公路小塘至茅山段各收费站设施须经验收符合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技术要求后,方可收费。
三、广州绕城公路小塘至茅山段的收费站每年收费报表及车流量情况须于次年2月底前报省物价局、交通厅,并接受省物价、财政、审计和交通主管部门组织的综合年审。
四、请通知广州绕城公路小塘至茅山段的经营单位到省物价局申领《广东省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并使用省统一规定的收费票据。
附件:
1.国道主干线广州绕城公路小塘至茅山段收费车辆车型分类标准及收费系数表
2.国道主干线广州绕城公路小塘至茅山段车辆通行费标准表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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