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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潮州市实施电价并价的批复

信息来源: 时间:2005-08-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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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经济委员会、广东省电力局 关于潮州市实施电价并价的批复
一九九九年九月三日      粤价[1999]255号

潮州市物价局、工业委、电力局:
    你市报来《关于调整电力价格的请示》(潮价[1999]15号)及饶平县电价测算方案均悉。根据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和并价方案的要求,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潮州市、饶平县电价并价后各类用户电价分别按附件一、附件二执行。
    二、上述方案从1999年1月1日起执行(按当月抄见电量)。因在本文下发之前执行电价与所批复电价不同而产生的电费差,按多退少补的原则处理。
    三、鉴于农网改造已展开,为有利于农网改造还本付息,此次将农网改造还本付息适当摊入电价,潮州市平均征收标准为1分/千瓦时(含税)。还本付息的收入专款专用。
    四、希望你市通过改革农电管理体制,加快城乡同网同价,加强电价管理,继续降低电价。
    五、1999年底起,农村住宅到户电价最高限价为1元/千瓦时(含税)。
    六、本次并价后,请于2000年初报告1999年的并价实施情况,届时省再针对具体情况予以调整。
    附件:
    1、潮州市电价价目表
    2、饶平县电价价目表

   附件一:

潮州市电价价目表
(从1999年1月1日起执行)

单位:分/千瓦时(含税)

用电分类 电价
一、非工业、普通工业电度电价 1、省指定企业(优惠电量部分) 65.15
2、执行省网电电价电量 79.70
3、一般非工业、普通工业 86.35
二、商业电度电价 123.21
三、住宅电度电价 84.41
四、稻田排灌电度电价 40.00
五、趸售县电度电价 68.80
六、到村一级台变电度电价 75.00

 备注:
    1、城市建设附加费由供电部门代收。
    2、各用电分类(趸售县用电除外)电度电价含农网改造还本付息1分/千瓦时,专项用于农
网改造还贷.
    3、1999年底起,农村住宅到户电价最高限价为1元/千瓦时。
    4、到村一级台变电度电价为最高限价。

  附件二:

饶平县电价价目表
(从1999年1月1日起执行)

单位:分/千瓦时(含税)

用电分类 电价
一、非工业、普通工业电度电价 1、自来水 75.30
3、一般非工业 81.30
二、商业电度电价 111.00
三、住宅电度电价 88.10
四、到村一级台变电度电价 75.00

 备注:
    1、稻田排灌最高限价为40分/千瓦时.
    2、1999年底起,农村住宅到户电价控制在1.00元/千瓦时。
    3、该价目表不含城市建设附加费。
    4、到村一级台变电度电价为最高限价。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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