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惠州垃圾填埋场沼气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批复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粤价〔2009〕268号
惠州市物价局,广东电网公司:
惠州市物价局报来《关于核定惠州垃圾填埋场沼气回收与发电利用项目沼气发电上网电价的请示》(惠价〔2009〕184号)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规定,现核定惠州垃圾填埋场沼气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为0.689元/千瓦时(含税),自发电机组正式投入商业运行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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