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微信二维码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手机版二维码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 业务公告

关于核定惠州垃圾填埋场沼气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批复

信息来源: 时间:2009-11-20 15:10:00
字体: [大] [中] [小]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惠州垃圾填埋场沼气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批复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粤价〔2009〕268号



惠州市物价局,广东电网公司:
    惠州市物价局报来《关于核定惠州垃圾填埋场沼气回收与发电利用项目沼气发电上网电价的请示》(惠价〔2009〕184号)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规定,现核定惠州垃圾填埋场沼气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为0.689元/千瓦时(含税),自发电机组正式投入商业运行之日起执行。



 

相关附件:

打印文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