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台山市上川岛和下川岛风电场上网电价的批复
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粤价〔2010〕159号
江门市物价局,广东电网公司:
江门市物价局报来《关于台山市上川岛风电场上网电价的请示》(江价〔2010〕126号)和《关于台山市下川岛风电场上网电价的请示》(江价〔2010〕140号)悉。根据我局《关于完善风力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机制的通知》(粤价〔2007〕294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906号)规定,核定台山市上川岛风电场和下川岛风电场的上网电价均为每千瓦时0.689元(含税),自发电机组投入商业运行之日起执行。
相关附件: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邮编:510031)业务咨询电话:020-12345
版权所有: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2022065133号-4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1448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