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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成分血价格的复函

信息来源: 时间:2002-08-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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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成分血价格的复函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粤价函[1997]531号

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调整成分血价格的函》(粤卫函[1997]88号)悉。为推广使用成分输血,做到科学用血和安全用血,经研究,同意适当调整我省成分血价格(详见附表)。除血浆、机分血小板全省执行统一价格外,本文所列的其他成分血的价格,特区(深圳、珠海、汕头)可在省定价格基础上上浮不超过5%。上述价格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

    附:

成分血液价格表

金额:元

序号 品名 单位 血站供医院价格 医院供病人价格
1 新鲜血浆 100ML 90 100
2 冰冻血浆 100ML 90 100
3 浓缩红细胞 1U 200 210
4 少白红细胞 1U 200 210
5 洗涤红细胞 1U 210 220
6 冷沉淀 1U 130 140
7 浓缩血小板 1U 210 220
8 深缩白细胞 1U 205 215
9 机分血小板 一个治疗量(12-16U) 2100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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