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颁布"铁路旅客票价表"有关问题的复函
二000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计办价格[2000]931号
铁道部办公厅:
转来你部编制的《铁路旅客票价表》(以下简称《票价表》)收悉。经审核,我们认为,《票价表》有关内容符合现行铁路客运价格有关规定,同意由你部颁布,作为旅客列车实行浮动票价的中准价。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为便于各级物价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请你部将《票价表》抄送各级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布。
二、请你部在颁布时,对《票价表》内容、查阅方法等作出具体说明,以便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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