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微信二维码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手机版二维码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 业务公告

关于广三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有关问题的批复

信息来源: 时间:2013-03-18 16:42:01
字体: [大] [中] [小]

 省物价局 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广三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有关问题的批复

 

粤费〔2013〕1号     2013年3月15日


佛山市物价局、交通运输局:
    《关于重新申报广三高速公路收费标准的请示》(佛交〔2013〕61号)悉。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广三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有关问题的复函》(粤办函〔2013〕116号)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广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设立云东海匝道收费站。该扩建工程交工验收通车和收费站收费设施经验收符合省联网收费技术要求后,广三高速公路按全省高速公路统一标准进行收费,即收费车型按车辆轴(轮)数及车头高度等物理参数进行分类,各类车的收费系数见附件1;收费标准为0.6元/标准车公里,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2。
    二、收费站每年收费报表及车流量情况须于次年2月底前报省物价局、交通运输厅,并接受省价格、财政、审计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综合年审。
    三、请通知经营单位到广东省物价局申领《广东省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并使用省统一规定的收费票据。

附件:
1.广三高速公路收费车辆车型分类标准及收费系数表
        
2.广三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表


抄送:省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监察厅、财政厅、审计厅,省政府治理公路“三乱”督察队办公室,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东联合电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附件:

打印文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