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局关于核定佛山市三水北江实业有限公司自备电厂上网电价的批复
粤价〔2013〕25号 2013年1月29日
佛山市物价局,广东电网公司:
佛山市物价局报来《关于核定佛山市三水北江实业有限公司上网电价的请示》(佛价〔2013〕6号)悉。根据我局《关于调整上网电价进一步规范上网电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04〕264号)规定,核定佛山市三水北江实业有限公司自备电厂的上网电价为47.16分/千瓦时(含税),自发电机组正式投入商业运行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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