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局关于揭阳潮汕机场非航空性业务其他收费项目及标准的批复
粤价〔2013〕267号 2013年11月26日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汕头航空有限公司:
《关于核定揭阳潮汕机场非航空性业务其他收费项目及标准的请示》(粤机场集团〔2013〕202号)、《关于申请汕头航空有限公司收取民航延伸服务收费的函》(汕航函发〔2013〕82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揭阳潮汕机场公司收取客运、货运非航空性业务其他收费,同意汕头航空有限公司收取货运非航空性业务其他收费,其中货物保管费按《关于下发航空货物运输费用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总局财发〔1997〕146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其他客运、货运非航空性业务其他收费项目和标准见附件,同一货物已收取货站处理费的不再收取中转服务费。附件中所列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你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具体执行收费标准。
三、收费单位应及时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申领收费证明,并在营业场所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在执行期间如国家和省出台新的价格政策,按新规定执行。
附件:揭阳潮汕机场非航空性业务其他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附件
|
||||||
揭阳潮汕机场非航空性业务其他收费项目表
|
||||||
序号
|
收费项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
|
备注
|
||
一、客运非航空性业务其他收费项目
|
||||||
1
|
行李寄存
|
小件行李
|
元/件
|
8小时以内10元
8-24小时15元
|
体积在20×40×50cm以内的行李
|
|
大件行李
|
元/件
|
8小时以内20元
8-24小时25元
|
体积在20×40×50cm以上的行李
|
|||
贵重物品
|
元/件
|
8小时以内30元
8-24小时35元
|
||||
2
|
行李打包
|
元/件
|
10
|
含提供打包带和打包服务。
|
||
二、货运非航空性业务其他收费项目
|
||||||
1
|
货站处理费
|
国内进出港货物
|
普通货物及邮件
|
元/公斤
|
0.3
|
含货物或快件的分拣、核对、入库管理、运单处理、搬运、装卸和复磅等服务;最低收费10元/单。不含与航空公司之间内部业务结算费用。
|
鲜活货物
|
元/公斤
|
0.4
|
||||
贵重、特种货物及快件
|
元/公斤
|
0.5
|
||||
冷藏货物
|
元/公斤
|
0.6
|
||||